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卫医字[2009]1011号
2009年11月12日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 ,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规范我区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管理,自治区卫生厅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卫医管发[2009]95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方便群众就医,加强医院科学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目的和意义
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其目的就是方便患者就医咨询,提前安排就医计划,减少候诊时间,解决患者就医“三长一短”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医院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降低医疗安全风险。
三、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09年11月30日前。
主要任务是启动三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建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自治区卫生厅按照《意见》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全区三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并组织三级医院先期开展以中国移动内蒙古分公司12580健康导航为主要技术平台的预约诊疗服务工作。
具体步骤:
1.11月10日前,全区各三级医院单独设置医院预约诊疗服务窗口,按要求配备专用计算机,开通网络;预约诊疗服务窗口配备专门人员负责预约诊疗服务相关数据的录入和预约患者的取号、换号、退号以及相关统计工作;
2.11月15日前,内蒙古移动公司与各三级医院签署协议;
3.11月18日前,全区各三级医院向内蒙古移动公司提供本院科室设置、临床医师名单、门诊出诊计划以及由物价部门核定的各种挂号费用等相关数据;
4.11月23日前,内蒙古移动公司向各医院分配系统使用权限,包括医院系统管理员登陆系统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
5.11月25日前,由内蒙古移动公司完成对各医院系统操作人员的相关技术培训;
6.11月30日前,各医院登陆预约诊疗服务系统,核对数据库医院、医师、出诊计划等相关信息,保证数据库信息与本院HIS系统数据同步。正式启动预约诊疗服务工作。
第二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
主要任务是完善三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达到流程科学、操作简便、运行有效的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医院自行开展以现场预约、社区转诊预约、电话预约等多种方式为补充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切实提高预约挂号点门诊挂号特别是专家号的比例,全面推行三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
第三阶段:2010年5月31日前。
主要任务是启动二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指导各地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盟市卫生局按照《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辖区内二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并组织辖区内二级医院开展以同一技术平台支持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预约诊疗服务工作,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流程科学合理并行之有效。鼓励各地依托内蒙古移动公司12580健康导航技术平台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2010年5月31日前,全区所有二级医院都要启动预约诊疗服务工作。
五、具体要求
1.全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要积极开展预约挂号工作,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预约挂号运行方式,切实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要确定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预约挂号工作,并通过多种形式(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短信等)及时、准确地公示各种门诊挂号信息,方便患者查询。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业务水平。对门诊各科室和辅助科室之间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2.预约诊疗服务工作要坚持社会公益性质,各医院要严格规范预约诊疗收费管理,必须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挂号费用和相关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不得与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开展向患者收取费用的预约挂号服务。
3.预约诊疗服务工作要坚持实名制的原则。患者预约和就诊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医院在预约、换号、分诊等环节核实患者实名身份信息;
4.要进一步完善与社区服务机构的双向转诊制度和机制,优先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方便、有效的门诊预约就诊服务。要积极推行分时段复诊预约,并逐年提高预约挂号占门诊挂号比例。各医院要加强和规范门诊日志登记管理,做好预约挂号的统计工作;
5.要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有利于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开展的氛围。要按照
医院工作制度要求,规范医务人员特别是专家出诊、会诊、休假等的管理。工作人员要关心体贴病员,解答问题时要文明礼貌,耐心细致。要尽量简化手续,按计划安排就诊。对于急诊、高热、重病员和70岁以上的老人及来自外地的患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的患者,应重点做好预约安排;
6.医院要建立预约挂号工作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专家停诊应有审批程序和补诊要求,并及时与患者沟通,安排同一专业同级职称的专家接诊。同时,要建立专家门诊的准入、退出机制,确保专家门诊的出诊效率和质量。要建立患者失约替补机制,当出现患者爽约时,要做好其他患者就诊的衔接工作,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
7.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要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立医院要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作为医疗机构评价管理和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确保预约挂号工作顺利开展;
8.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院要加强对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的宣传发动工作,注重广泛宣传和宣传效果,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医院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的意义,并及时将开展预约预约诊疗服务的电话号码、网址等服务方式向社会公布,引导患者主动预约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