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院儿童医学中心执行三类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07-11-27

发文字号

苏卫规财[2007]13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11-27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省物价局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关于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院儿童医学中心执行三类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批复

苏卫规财[2007]131号

2007年11月27日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我院东院儿童医学中心按照三级医院收费标准的请示》(院发[2007]5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你院利用人才、技术、设备优势托管南京市第三医院,成立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院儿童医学中心,作为你院医疗服务的一个部分整体进驻。根据儿童医学中心医疗技术人员的配备,经研究,同意你院东院儿童医学中心执行三类医院医疗收费价格,你院东院其他科仍执行原等级价格。

  接文后,请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接受价格、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复。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