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生厅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2-25

发文字号

琼卫科教函[2014]1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海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2-25

颁发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生厅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琼卫科教函[2014]10号

2014年2月25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海南省军区、海南武警总队卫生处,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卫生系统科研工作的管理,我厅决定对已到期的省卫生厅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已按课题任务目标要求完成研究的所有2012年及以前立项的省卫生厅科研课题,且已取得预期成果,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验收时间
  2014年分两次集中开展,安排于3月份和8月份以会议形式组织专家进行课题结题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结题验收材料
  1、由课题承担单位出具申请函;
  2、《海南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
  3、课题总结材料(①研究报告;②论文、专著、专利和应用证明;③课题立项申请书等);
  4、如属省财政资助的项目需提供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公章的科研课题经费决算表(见附件2);
  5、 其他相关材料:如科研项目变更申请等。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课题总结,填写相关验收材料(附件材料格式可从省卫生厅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课题承担单位应认真审核课题验收材料,并对材料内容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及知识产权情况等负责。
  (二) 请将经课题承担单位审核盖章后的验收材料用A4复印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申请函和结题报告书分别单独成册),并分别于2014年3月15日和8月1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省卫生厅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我厅也不再另行组织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

  联系人:林海珍;联系电话:65335569
  电子邮箱:hnwstkjc@163.com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