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流感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2-11

发文字号

沪卫计办医[2018]00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2-11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流感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卫计办医[2018]002号

2018年2月11日

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有关质控中心: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流感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8]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请遵照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办医主体要高度重视流感高发季节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做好相关培训、管理、督导和保障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基本措施,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加强收治流感患者病区的医院感染防控,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和患者就医指导。

  特此通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