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组建卫生新闻信息通讯员网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1-17

发文字号

内卫办字[2008]3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1-17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组建卫生新闻信息通讯员网络的通知

内卫办字[2008]31号

2008年1月17日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各医学院附属医院:

  为加强全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卫生新闻宣传和卫生信息报送水平,自治区卫生厅拟组建覆盖全区的卫生新闻信息通讯员网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作为通讯员,负责卫生新闻宣传和卫生信息的报送工作。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厅直属各单位原承担信息报送的负责人可以转为通讯员,盟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和旗县区卫生局也要设定专人作为通讯员,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原则每个单位推荐1~2名。

  二、卫生新闻信息通讯员应熟悉党的卫生方针政策,熟悉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热衷于新闻宣传或有一定的新闻宣传工作经验。通讯员主要职责是负责卫生信息和新闻稿件的采集、编写、报送和新闻线索的提供;负责各新闻媒体刊发的本地区、本单位卫生新闻稿件的收集和上报(每周汇总报送一次)。医疗卫生单位办有内部报刊的,也要将有价值的信息一并上报。

  三、为加强和规范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实现卫生信息资源的共享,自治区卫生厅将原有的卫生信息报送和新闻信息报送进行整合,实行统一报送,统一考核,定期通报卫生新闻信息报送和刊用情况,实施奖惩措施。

  四、各地、各单位在新闻信息报送中,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卫生厅接收信息的电子邮箱为nmwstbgs@sohu.com。

  五、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填写通讯员推荐表,于1月20前报自治区卫生厅新闻办公室。各盟市由卫生局负责本单位和本地区(包括旗县区)通讯员汇总和上报工作,厅直单位和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可直接上报到自治区卫生厅。

  联 系 人:卫生厅办公室新闻办生焰明
  联系电话:0471-6946560

  卫生新闻信息通讯员推荐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姓 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文化
  
程度
       
       
联系地址
       
       
邮政
  
编码
       
       
电子
  
邮箱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单位盖章: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