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应急[2008]1号
2008年1月2日
各市卫生局,厅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中央和省有关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我省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明确2008年我省卫生应急工作任务,我厅研究制定了《2008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厅直单位按照本要点的精神,尽快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2008年卫生应急工作计划,并于2008年1月20日前报我厅卫生应急办公室。
我厅卫生应急办公室联系人:张寄宁,联系电话:025-83620903,传真:025-83620916。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重点,以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为抓手,以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全面提升我省卫生应急工作水平,为保障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增强危机意识,明确应急原则
全面做好卫生应急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也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实现健康中国2020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条件。要增强危机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突出“一案三制”建设的重点,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工作常态管理,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目标要求。
卫生应急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二、加强机构建设,完善指挥系统
指导各市、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汇报和沟通工作,在当地政府及其编委的支持下,建立健全相应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形成上下对口、分级负责、信息畅通、指挥有力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适应新形势下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建立专门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县级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要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和我厅关于卫生应急岗位职责的明确规定,进一步理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内设处(科)室的卫生应急工作职责分工。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机构。
根据优化设计、科学有效,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网络贯通的原则,加快我省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完成与各市的联网。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快建设步伐。
三、完善预案体系,开展风险评估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通过演练和实践检验,对卫生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梳理、修改完善和补充制定,做到领域上全覆盖、内容上高质量、管理上动态化,切实增强预案的系统性、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工作。要围绕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这三大重点进行风险评估,从防控对象、威胁、控制和不足(弱点)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建立我省各级毒源数据库更新机制,制作毒源分布地图,指导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四、加强培训演练,重视能力建设
切实加强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参照我厅制定的培训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培训工作。要明确培训的对象、主要内容,制订培训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开展培训评估。大力开展卫生应急演练,要以预案为依据,加强演练的规范性和实战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发现和纠正暴露出的问题。继续开展人禽流感、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演练评价工作。
加强卫生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组织、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协调运转”的原则,完善和组建专业卫生应急队伍,重点加强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单位职责,成立相应的应急队伍。建立健全各级卫生应急专家库。
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专门人才培养。建立多途径培养卫生应急管理专门人才的体制、机制。在职在岗的卫生应急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水平和能力,尽快适应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
开展卫生应急能力评估。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体系、机制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对照法律、法规和规划的要求,继续开展卫生应急能力评估,促进我省卫生应急管理水平的提高。结合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继续推进我省卫生应急资源调查和建档工作。
五、强化宣教沟通,落实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成为卫生应急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的主体。要丰富内容,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改善方式,把握时机,确保卫生应急宣传和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卫生应急风险沟通。增强对卫生应急风险沟通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风险沟通能力和水平。要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沟通。要注意与各级党委、政府的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地区和部门协调机制的建立,加强地区和部门之间沟通与协调。要善于与媒体沟通,要重视与公众的沟通。
落实卫生应急保障措施。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强化卫生应急技术保障、经费保障、后勤保障、通信保障和制度保障等各项保障措施。完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装备。认真执行我厅下发的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做好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工作。研究制定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管理调用制度,加强储备物资信息化管理。
六、规范信息管理,深化监测预警
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一步明确报告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报告事件的界定;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报告类别和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要根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及时严肃查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开展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工作。深化高邮湖区实施人禽流感监测预警综合试点项目。各地要紧紧围绕主要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明原因疾病有针对性的开展监测预警工作,制定监测计划,完善监测网络,规范监测方法,科学评估预测,做好预警工作。特别要重视做好人禽流感、非典、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预警工作。
七、提高处置水平,建立评估制度。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预案、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科学、规范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指挥要得当,调度要有方,资源利用要适度。反应要及时,边抢救,边调查,边核实,边处理。初步确认与报告、现场处置队伍的安排、医疗救援、现场调查、样本采集与检测、防控措施、监督执法等环节都要科学、规范。
建立卫生应急事后评估制度。通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各个环节和效果的评估,总结经验与教训,修订、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技术方案,为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服务。评估的内容包括应急准备、应急保障、应急措施、危害及处置效果评估。
八、实施建设规划,加强基层基础
认真组织实施《江苏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各市都要根据省规划要求,以市域为单位研究制定本地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认真落实。
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以农村和社区为重点,继续开展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建设,力争有5个左右的县(市、区)达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都要组织开展卫生应急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活动。
九、加强法制建设,落实制度规范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应急组织领导、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含信息报告管理)、应急处置、事后评估控制等方面都承担着重要的法律责任。要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意识,明确责任义务,履行职能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卫生应急工作。
认真落实《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和《江苏省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试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卫生应急工作机构的各项工作职能,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十、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工作
认真做好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以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预防和控制为重点,配合做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提升12320公益电话建设水平。在以市为单位全面完成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队伍,加大宣传,完善规范,改进服务,健全制度,提高质量,实现全省12320全面联网运行,使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加强卫生应急督导检查。加强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依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
《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各类预案、方案,以人禽流感、非典、不明原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卫生应急准备工作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指导、检查。完善卫生应急专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促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增强责任意识。
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综合调研。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回顾性分析和前瞻性预测机制,完善专家咨询制度,探讨保障公众安全的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继续认真实施《国际卫生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建立卫生应急工作情报收集制度,广泛了解国内外卫生应急工作信息,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理念、技术和做法,不断提升我省卫生应急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