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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1-28

发文字号

粤卫函[2014]13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1-28

颁发部门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

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2013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

粤卫函[2014]139号

2014年1月28日

河源、梅州、汕尾、茂名、肇庆、揭阳市卫生计生局:

  根据《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3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3]146号)、《卫生计生委 中国残联关于开展2013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3]371号)精神,“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继续实施,并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手术费用进行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我省项目手术数量为2000例。根据我省各地区贫困白内障患者数量、手术需求、2012年项目执行进度及完成情况(包括对患者手术信息的录入和报送情况),我委制定了2013年度我省项目手术数量分配表(见附件1)。2013年度项目任务须于2014年5月底前完成。

  二、2013年度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费用给予补助,各地级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要积极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持,协调地方财政部门给予手术经费和工作经费补助,以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三、做好项目定点医院遴选工作。各地级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要严格按照《“十二五”期间广东省“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管理方案》(粤卫[2012]119号)的要求遴选项目定点医院,并于2014年2月20日前填写好定点医院名单回执(见附件2)报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备案。

  四、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院信息报送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定点医院要高度重视手术信息报送工作,完善患者的资料登记管理工作,妥善保存患者病案资料和相关证明,并在实施复明手术后及时将患者信息录入“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https//ziyuan.heuet.edu.cn:80/rwt/14/http/P75YPLUNN7VGK8LFPMYGG55N/),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同时标注手术资金来源,并按照要求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各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每月2日前将本市上月项目执行进度表(见附件3)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

  五、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和省残联康复部联系。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联系人:谢意兰
  联系电话:020-83813425
  传 真:020-83805506
  省残联康复部联系人: 郑启元
  联系电话:020-83369535
  传 真:020-8337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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