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转发严禁高校附属医院向所在高校交纳“管理费”、“基金”等各种不合理费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1-05

发文字号

渝卫规财[2007]10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11-05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转发严禁高校附属医院向所在高校交纳“管理费”、“基金”等各种不合理费用的通知

渝卫规财[2007]108号

2007年11月5日

市级各医疗单位,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现将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严禁高校附属医院向所在高校交纳“管理费”、“基金”等各种不合理费用的通知》(卫规财发[2006]51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