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7]70号
2017年6月21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平湖市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7年是我市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的关键一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市为总目标,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总原则和“四个最严”总要求,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加快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勇当标尖,为建设富裕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金平湖”而努力奋斗。
一、抓双安双创,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一)从严标准,稳步推进。将“双安双创”作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载体和主抓手,严格考核细则的逐条落实,鼓励各镇街道、各部门探索打造一批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创建工作。全市动员,扎实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市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市创建。适时召开全市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
(二)加大投入,高位推动。要把“双安双创”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统一领导,明确任务分解,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加快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配齐配强创建办力量,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加大创建工作投入,充分保障创建所需财力、物力,重点补齐检验检测、基层执法、风险监测、队伍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等短板,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装备设备、基础设施等建设。
(三)协同作战,积极创新。实施“民生共享”工程食药安全行动,围绕健全食品监测体系、推进监督管理、提升市场管理水平三大方面,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完成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续建项目、巩固“阳光厨房”建设成果、开展生产经营领域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行动、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和省“放心市场”创建,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市创建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努力探索严密高效、科学先进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抓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食品领域突出问题
(一)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按照“严字当头、全链联动、问题导向、定点排雷”的总要求,以“一区三边一部”(种植养殖集中区、食品批发市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全面梳理排查食用农(林、水)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相关产品、保健食品等环节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针对性抽检,找准症结确立“排雷清单”,对症下药加大整治力度,全力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圆满完成上级提出的“八个一”目标任务。
(二)开展“两禁一超”专项整治。聚焦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开展畜禽水产品“两禁一超”专项整治行动。镇街道与部门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大专项抽检力度,跟进实施检打联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清理违法违规网站,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使畜禽水产品“两禁一超”专项整治抽检合格率稳步提高。
(三)实施餐桌安全治理行动。按照平湖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部署,深入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六大提升工程”,落实整治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有效管控和治理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圆满收官。认真总结经验,固化整治成果,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认真排摸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现状,找准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严打行业“潜规则”,坚决消除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推进农村家宴中心建设,增加农村食品安全知识供给,让农村与城市一道共享食品安全发展成果。
(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抓住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开展多部门联合集中整治和打击。始终保持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高压严打态势,强化信息公开,追究责任到人,形成食品生产经营者敬畏法律不敢违的强大威慑力。加强打击食品犯罪的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工作力量。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和线索通报工作,密切部门交流,增进工作合力,确保对各类案件处理依法、到位。
三、抓全程监管,督促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环节监管。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合理布局种养业,积极推行农牧、农渔结合等新型农业种养模式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兽)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检查,深化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组织实施现代农业“标准化+”行动,积极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实施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兽药处方药管理、兽药二维码追溯等制度,指导农户依法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省级试点,努力推广试点智慧监管APP。完善初级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库;推进初级水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完成7个追溯点建设。
(二)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引导规模以上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HACCP)体系,鼓励获得认证,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管理、主体责任自查报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等制度规范,着力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抽检监测工作机制,规范落实核查处置要求。继续开展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依法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规范管理。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执行食品接触材料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宣贯覆盖面达100%。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深入推进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及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探索电子化手段在追溯过程的应用。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分级管理。贯彻落实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办法、小微食品经营者监管办法、临近保质期食品监管办法和网络食品经营者监管办法,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根据上级部署开展“放心肉、放心菜超市”创建活动。强化畜禽产品入市监管,规范家禽定点屠宰与市场销售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疫上市等违法行为,保障上市杀白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变质、过期食品销毁处理的有效监管。加强食盐全过程安全管理,切实消除食盐安全的风险和隐患。
(四)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开展“放心餐饮双千双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放心餐饮店、放心学校食堂、放心旅游景区餐饮店、放心早餐店创建任务。全面推行餐饮痕迹化监管,完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自查自评、量化分级管理、责任约谈等制度。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持证餐饮单位量化等级公示率达到95%以上。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加强饭店、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四类场所许可整合后的许可管理及事中事后监管。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完成率达70%,加快“阳光厨房”管控平台建设。全面运用餐饮移动执法终端。强化对互联网订餐等规范力度,继续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制定小餐饮店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小餐饮店登记式管理。实施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大型以上养老机构食堂、农家乐等食品安全保障。深化食品摊贩治理。加强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管理。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监管为重点,从严监管执法,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
(五)完善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对接机制。贯彻落实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以开展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合格证管理暂行办法》试点为契机,农经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快建立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过程中的产地证明真实、有效。
(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增加检查结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号等载体,曝光所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四、抓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一)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作用,积极创建省级特色产品重点实验室。统筹整合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等相关检测资源,改善检测条件,提高检测能力。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检测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平台资源共享。扩大抽检覆盖面,及时发布抽检信息,加强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
(二)提升风险监测能力。围绕新
《食品安全法》,组织开展标准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价。优化企业标准备案,推进企业标准备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强风险监测技术机构规范化建设,优化食源性疾病监测策略,病例监测覆盖所有二级医疗机构,加强食品中污染物及其有害因素监测。按期完成省、嘉兴市两级风险监测任务,辖区每千人口年风险监测食品样品数达1件,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覆盖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时率及文本公开率达100%。推进哨点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化建设。充实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梳理分析风险监测信息,定期会商、通报风险监测结果。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修改完善并组织学习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深化舆情监测,加强预警工作,提升食品安全舆情监测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完善各镇街道、部门之间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应急装备建设力度,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或演练,探索推动跨区域、跨部门、多层级应急演练。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防范问题产品跨区域流动和风险跨区域传播。
(四)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探索食品原产地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在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探索建立关键控制点实时监控系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包装标识体系对接,共建共享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监督抽检等信息,加快推动电子追溯系统基本覆盖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
五、抓基层基础,持续深化网格化监管
(一)深入推进“三个规范化”建设。按照“十五个一”的标准,扎实推进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着力抓好用网、强网、管网文章,确保所有镇街道食安办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60%以上镇街道食安办通过省市考核验收。将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机构、监管队伍、基础设施、监管保障、管理机制建设,完善监管信息化装备和监管工作。深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农产品快速检测免费开放。严格标准,加强督查,打造基层食品安全体系精品亮点。
(二)打造基层责任网络“升级版”。大力推进“两网融合”,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各项工作。加强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推广运用“食安通”、“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APP”等移动监管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移动巡查APP使用全覆盖。保持镇街道食安办与监管站所体系上独立完整、功能上互为补充、机制上紧密衔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在基层得到加强。积极推进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建设和食用农产品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推动监管责任到位到边。
(三)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一线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建设,全市基层市场监管所所长培训率达70%以上、每年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协管员业务培训2次以上。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绩效评价。完善以绩效评价为基础的协管员(信息员)报酬补助机制,大力宣传协管员优秀事迹,表彰表现突出的协管员(信息员),充分调动广大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抓社会共治,全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一)拓展共治渠道。制定出台《开展食品安全“三一五”行动,打造社会共治平湖样板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创新,努力使我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走在前列。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严格落实风险防控“六个一”措施,推动承保机构设立食品安全防灾减损公益资金项目,推广创新性合同文本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保“体检”文本,引导各地探索区域共保体模式。探索推进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建立食安金融联合惩戒机制。修订完善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深化食品安全“四个你我”活动,出台社会监督员队伍管理办法,进一步创新举措、搭建平台,发动公众参与,积极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实施八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新三年行动,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深化学校食品安全组织管理等七个方面规范化建设。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凝聚食品安全相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工作合力,发挥各方作用,服务提升监管工作。
(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设立网上咨询平台,依法规范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事故处置、重大典型刑事案件、黑名单、企业信用等信息,扩大公众知情权。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建立食品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损”的社会氛围。加大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查处力度。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
(三)深化宣传教育。加强食品安全法治教育,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健全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科普阵地建设,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宣传力度,加快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中心、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每个镇街道宣传站建设2个以上,每个村有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栏。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大力推进政企共建科普基地。完善自媒体宣传平台,构建上下联动的“微矩阵”,实现食品安全官方微信和今日头条号全覆盖,增强公众微信号可读性和影响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三进”活动等主题活动。
七、抓责任落实,完善考评加大问责力度
(一)完善责任体系。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强化负总责意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认真落实“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要求,支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职责,保障经费投入,健全事权明晰、权责匹配的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常化培训机制,加大力度,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加强综合协调。各镇街道换届后要及时对食品安全委员会作相应调整。加大对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食安委日常运行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加强食安办力量,提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水平。深化各镇街道、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应急联动等机制建设。
(三)强化督查考核。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平安平湖建设等考核内容,并适当提高权重。制定各镇街道、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考核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加强对“十三五”规划、“双安双创”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探索差异化考核和第三方评价考核机制,改进日常性考核和暗访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