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培高利特制剂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0-24

发文字号

宁劳社函[2007]17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10-24

颁发部门

宁夏自治区其他机构

正文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培高利特制剂的通知
(宁劳社函〔2007〕173号 2007年10月24日)



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培高利特制剂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248号)要求。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西药编号为496的培高利特口服常释剂型予以删除。

  为了确保《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标准数据在全区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的唯一性,请承担我区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服务公司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07年8月中旬完成,并报劳动保障厅备案后下发各统筹地区执行。

  请各地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