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3-07

发文字号

黑食药监办餐服[2013]1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黑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3-07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黑食药监办餐服[2013]14号

2013年3月7日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卫生局,省航运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3]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检查情况总结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省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联 系 人:乔朝晖
  电 话:0451-88313071
  电子邮箱:qiaozhaohui@hljda.net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食[201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

  2013年春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定于近期开展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和《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16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及2013年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督促辖区内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二、各地要以中小学校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三、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适时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飞行检查。

  请各地将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于2013年4月2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监司。

  联 系 人:邓喜先
  联系电话:010-88330738、010-88330744(传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2月20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