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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防治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26

发文字号

冀建安[2009]62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1-26

颁发部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防治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冀建安[2009]629号

2009年11月26日

各设区市建设局、华北油田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防治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河北省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防治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艾滋病宣传工作。2009年12月1日是第22个“世界艾滋病日”,各市要高度重视防治艾滋病宣传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治艾滋病日宣传活动计划,组织企业在施工现场,开展艾滋病宣传。

  二、利用多种形式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通过在施工现场、农民工聚集工地张贴标语、设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讲解宣传艾滋病的防治知识,教育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防治艾滋病的自觉性。

  三、做好宣传总结。各市要认真总结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书面总结(包括领导参与情况及开展活动的有关数据),于2009年12月5日前报省安监办。

  联系人:潘红亚
  电话:0311-85860039 0311-8780522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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