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医药数据查询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8-25

发文字号

内卫蒙字[2009]75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8-25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内卫蒙字[2009]757号

2009年8月25日

各盟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是“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医‘治未病’及亚健康中医干预研究”项目的相关课题中提出的,以“治未病”为核心理念,以个体人健康状态为中心,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通过结构化设计、规范化模块的系列服务、全面防范疾病发生、发展、变化,以实现“未病先防、暨病早治、已病防变、瘥后防复”的健康保障--服务模式。

  这一模式的提出,为“治未病”理念落实于社会实践开辟了道路,为建立一个既能满足当代人群多元化的健康保障需求、又在经济上可持续的社会健康保障体系提供了范式。为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现转发给你们,供在组织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中参照执行。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