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建委禁烟和创建无烟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建办[2014]26号
2014年7月14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二级机构:
现将《市建委禁烟和创建无烟单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具体方案和措施,经主要领导审阅后加盖公章于7月18日上午11时前报委办公室(1906)房间。
市建委禁烟和创建无烟单位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委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根据《郑州市无烟单位创建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郑爱卫[2014]3号)、《中原区2014年公共场所禁烟及创建无烟单位工作方案》(中原政办明电[2014]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规定和
《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着力形成控烟、禁烟良好氛围,有效降低吸烟造成的危害,努力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健康权益,确保无烟单位创建成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郑州市建委禁烟和创建无烟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新 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
副 组 长:高永振 市建委副书记
丁启豹 市建委纪委书记
王立新 市建委副主任
梁远森 市建委副主任
杨 琦 市建委副主任
曲 标 市建委副主任
林少蓉 市建委总建筑师
高必成 市建委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程建柏 市建委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李俊铭 市建委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张勇民 市建委党委委员
成 员:刘季康 市建委办公室主任
张 凯 市建委法规监察处长
王 岩 市建委信访处长
李锦林 市建委规划编制处长
李炳灿 市建委市政工程处长
张顺海 市建委建筑业市场管理处长
于焕玲 市建委工程招投标监管处长
远 烁 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长
曹 静 市建委勘察设计处长
郭丽娴 市建委村镇建设处长
李勇军 市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长
容美玲 市建委财务审计处长
王智华 市建委组织宣传处长
李海岩 市建委编制人事处长
韩 宙 市建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王正田 市建委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处长
周 涛 市建委纪委副书记
禁烟劝阻员:除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之外的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共64名)
禁烟监督员:刘季康 王智华 周 涛 侯庆法 张 雷 武鹏年 朱书伟 赵海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季康兼任,办公室成员由侯庆法、张雷、武鹏年、朱书伟、赵海江担任。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监督禁烟考评奖惩制度、公务活动禁烟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组长负责机关办公区域全面禁烟工作;副组长负责各自办公室及分管处室禁烟工作;成员负责各自处室禁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无烟单位创建的指导、督查和禁烟标识设置等其他日常工作;负责掌握干部职工吸烟情况并及时提供禁烟帮助。
禁烟劝阻员负责劝阻本单位职工、外来办事人员吸烟行为;负责机关办公区域的检查、巡查等工作。
禁烟监督员负责监督机关办公区域禁烟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规劝、制止、登记、上报发现的各类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加强宣教和培训。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发出无烟倡议,公布控烟制度,迅速掀起无烟单位创建热潮。制定固定的禁烟宣传栏、板,及时发放禁烟宣传资料;通过网站、OA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草危害;邀请有关专家开展禁烟知识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禁烟劝阻员和监督员的培训;及时为戒烟需求的干部职工提供禁烟帮助。
(二)规范无烟环境建设。单位办公楼入口处、大厅、会议室、厕所、电梯、楼梯、办公室、会议室等室内外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要设置醒目、规范的禁烟标识,同时,告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及来访者不得在上述区域吸烟;禁止在会议室、办公室等办公区域摆放烟具;禁止在所属区域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禁止摆放烟草广告;禁止在公务活动中吸烟、敬烟、劝烟,提供烟草制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开支。
(三)建立禁烟目标责任体系。禁烟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有关处室要做好资金、人员、物品等保障。禁烟监督员、劝阻员要严格落实责任;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也要充分认识吸烟的危害性,带头控烟、禁烟,并均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此外,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督,监督电话:67188933。
(四)制定禁烟考评奖惩制度。禁烟工作与处室季评、精神文明奖、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相挂钩。年终对在控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处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及奖励;对多次违反控烟规定的处室或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及相应惩处(详见附件)。
(五)加强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禁烟劝阻员、监督员要加强对控烟工作的日常巡查,坚决避免违反控烟规定的情况发生;各处室每周要组织自查自评,并做好自查整改记录;委禁烟和创建无烟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评比,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六)全力做好迎检各项准备。 通过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对照郑州市无烟单位标准,系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全力做好迎检准备,确保无烟单位创建成功。各二级机构要于8月31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至委禁烟和创建无烟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9月10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至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并根据反馈意见在一周内进行整改,整改后接受复检。
(七)建立控烟无烟长效机制。创建成功后要加强自身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创建成功后零投诉、三年届满后重创顺利。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员参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的主要环节;创建无烟单位是各级卫生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创建或复检的前提条件。广大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消除与己无关、敷衍观望的错误认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倡导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弘扬社会公德,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二)落实责任,积极整改。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禁烟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创建方案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应改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把禁烟和创建无烟单位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委属各二级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本方案,成立机构,制定方案,落实相关要求。
(三)强化监督,严格奖惩。禁烟劝阻员、监督员要全面加强监督,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和定期劝阻、监督记录。同时,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创建工作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