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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02

发文字号

泉教体[2017]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泉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3-02

颁发部门

福建省泉州市教育局

正文内容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泉教体[2017]3号

2017年3月2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高等院校,各市直中(职)小学、幼儿园:

  春季是中小学生、幼儿传染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预防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保证校园稳定和教学正常运行,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把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要强化领导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由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常见病、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要强化责任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卫生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主动抓好本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二、认真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卫计委、市教育局于2015年制定发出的《泉州市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泉卫计疾控[2015]142号),规范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提高托幼机构和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质量和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有效防控托幼机构和学校相关传染病。
  (二)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及食品安全监控与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切实加强诺如病毒、H7N9、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学生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和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等制度。指定专人或由班主任负责各班级学生晨检、午检工作,对缺勤学生应做好追踪工作,对出现发热、呕吐、疑似急性肠胃炎等症状者做好登记,督促其及时就医,并视情况采取隔离措施。发现腹泻、发热病例异常增多的情况,应及时依照有关规定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加强食堂和用水卫生的管理。学校要对食堂、教学楼以及学生宿舍等建筑物的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做好日常检测,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并根据自来水管网发展进程,关闭自备供水或二次供水设施。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还应加强对食堂特别是承包经营性食堂的监督与管理,重点要严把食堂环境卫生关、食品原料进货关、食品加工关、餐饮用具消毒关、饭菜留样关、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关,防止发生投毒事件,防止霉变、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食堂。上述每一关都要有明确的责任人,都要有过程记载,从而有效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杜绝学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同时,各学校要积极配合食药监局开展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即通过云直播技术把学校食堂的餐饮制作过程亮相于众,实现阳光监督。
  (四)普及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把防控春夏季传染病以及预防食物中毒作为当前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健康教育课及宣传栏、海报、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师生、家长广泛宣传普及防蚊灭蚊知识、感染性腹泻防治知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倡导勤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等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预防疾病的能力以及有疑似症状主动就医的意识。要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教育和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对疾病的抵抗力。

  三、开展风险排查及督促整改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近期市教育局开展的2017年春季期初工作调研,以及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和市食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督导等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风险的,要督促学校认真整改,并适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确保整改到位。

  四、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生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性事件后,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坐落在中心市区的高校应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至我局。事发后3小时内报送信息的为实报,事发3小时后报送的为迟报,未报送的为漏报。如果尚未完全掌握有关情况,可先口头或书面报告初步情况,随后跟踪报送事态发展、应急处置和原因分析等详细情况,并在事件最终处置完毕后,形成完整书面文字报告。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关于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舆情监控,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托幼机构要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主动与所在地卫计局、爱卫办沟通和联系,按照当地的总体安排,及时部署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对校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开展灭蚊等除“四害”活动,做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定期对教室、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地面、桌椅、门把手、楼梯扶手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拖扫或擦拭消毒。同时多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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