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浦东新区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浦卫计中医[2017]9号
2017年5月4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浦东新区中医药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浦东新区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7年浦东新区中医药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有关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以及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启动新一轮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开创新区中医药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建设
1、贯彻实施
《中医药法》。加强
《中医药法》学习与研究,开展
中医药法宣贯活动,举办培训学习班,组织制定推进实施的相应配套文件。
2、正式出台《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年-2020年)》并组织实施。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浦东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召开第十次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及重点工作专题会议,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形成联动合力,提高组织推进效能,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4、进一步推动建立国家、市、区层面的纵向联动机制。定期报送试验区建设新举措、新成果和新问题,配合建立试点任务论证评估机制,明确试验区工作方向、改革创新重点,协调解决瓶颈、难点问题,充分保证试验区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持续性。
5、进一步强化新区中医药发展中心职能。加快推进中医药发展中心人员配置到位,完善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功能建设,发挥中心协调管理、政策宣传、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等功能。
6、进一步加强新区中医药协会组织建设,规范运作,完善功能,拓展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与活力,充分发挥政府与行业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7、启动新一轮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卫生单位的建设目标,并加大考核力度,将其列为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掌握并推进新区的年度任务的进展。
8、进一步强化中医医疗质量控制管理。深化中医质控与监督执法的协调机制,完善中医质控工作卫生监督部门管理模式,加强分中心服务前移功能,强化质控管评分离、成效考核机制;完善中医综合评价平台建设,推进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中医综合评价工作,不断提升中医服务内涵和质量。
9、继续加强新区医疗机构中医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第六批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科室)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浦东新区传染病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中医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中医药服务功能。
10、推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内涵建设。鼓励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社区建立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和医院特色的科室品牌;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服务内涵建设,提高其危急重症、疑难杂症和常见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能力;支持周浦医院创建全国综合性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11、持续推广中医适宜技术项目。继续完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网络,推广中医适宜技术,遴选不少于4项中医适宜技术及新区未开展运用的中医诊疗技术在全区进行推广运用。
12、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力度。新区卫生监督所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职能,严厉打击假冒中医的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中药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中药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监督与执法,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
13、创新中医诊疗服务模式。启动周浦医院特色中医诊疗模式建设,推进智慧医疗、基于大数据的治未病、内外兼治于一体的特色中医诊疗模式等新型中医服务模式试点建设。
三、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14、继续推进中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开展并完善新区已开展的中医体质辨识、中医慢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中医传染病管理(慢性乙肝)、中医健康教育、中医孕前保健、中医孕期保健、中医产后保健、孕妇学校中医宣教、儿童体质辨识、养生保健机构中医监督协管、老年人轻度认知障碍中医干预、学生近视中医预防保健、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0-36个月儿童中医调养项目等中医公共卫生服务。参照市卫计委高血压、糖尿病中西医防治管理要求,与新区建设内容进行整合,加强新区中医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软件开发与运用,进一步完善中医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工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示范单位建设,使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新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能力。
15、进一步推进国家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化管理,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分会的组织建设,扩大养生保健分会会员单位及星级单位队伍,完善定期考核监督、指导培训、培育发展机制,完善各养生机构会员单位的准入、退出、校验机制以及分会的支撑体系、配套政策与质控体系,使行业管理为主、标准化建设为基础、星级评审为手段的养生保健机构管理模式更加完善成熟。
四、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
16、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通过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新区各类中医药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支持新区内上海市名中医、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依托上海市海派中医项目,在新区内打造3个海派中医流派基地,促进海派中医特色在新区的传承与创新。
17、进一步加强学科人才建设。加强中医学科人才项目管理,遴选立项新一批各级各类中医学科人才项目。
18、加强中医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利用高校专家师资资源,启动开展新一轮上海中医药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社区基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水平。
五、推进中医药研发创新体系建设
19、推进中医药相关产品研究和开发。推进新区中医药创新促进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及保障机制,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的督导管理与成果产出,推进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与技术研究、中医药相关产品的创新研发等。
20、进一步推进国家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与优化新区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功能,持续开展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培训、成果评估、成果推介、知识产权外包服务等,推进成果转化技术支持、成果推广与产业化平台建设;启动开展“中医药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建设,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新区中医药成果转化水平。
六、不断提高中医药产业水平
21、加强中医药产业化发展及成果推介。与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出台新一轮扶持中医产业化发展文件,做好“十三五”张江园区中医药发展扶持项目设计,重点扶持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相关企业中医药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中医产业化成果宣传推介。
22、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开展中医医疗产业、中医保健产业、健康产品研发、中医文化教育旅游产业等领域已试点实施项目的成效评估,模式推广工作。进一步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内涵与模式内涵建设。
七、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与传播
23、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系列宣传活动。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医务人员中医药技能竞赛、中医“六进”等;加强中医科普宣传队伍建设,在图书馆、广播、电视台等开展科普宣传讲座,进一步创新丰富中医药文化宣传形式,提高百姓的认知度与参与性,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创新。
24、积极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开展广泛调研,专家咨询,研究制定浦东新区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教育基地和健康旅游示范项目建设,发展旅游支撑产业,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
25、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读物的编撰工作。完成《中医药典故大全》、《浦东中医药发展简史(暂定名)》、《常见中药盆栽植物种植技巧与功效(暂定名)》等中医药科普读物编撰出版工作,启动推进2-3种适合老百姓和学生的中医药科普书籍、漫画及中医医德宣传影像制品的编制工作。
26、加强浦东中医药文化品牌建设。启动推进浦东中医形象歌曲及MV制作,编制并推广3套分别适合老年人、中青年、中小学的特色拳操,组织开展一年一次的中医药文化节,打造新区中医药文化品牌。
27、开展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文核心价值建设。在浦东新区范围内研究、制订并试行针对各类、各级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观建设规范化标准,从价值理念、发展战略、环境形象、医疗服务、学术研究、行为规范等全面规范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文化建设方式和内涵。
八、加强中医药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28、推进中医药国际交流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国际交流服务平台功能建设,探索开展中医药国际学术交流、服务贸易试点工作;推进医疗机构开展涉外医疗与保健服务。
29、加强与兄弟省市地区中医药工作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与上海中医药大学、以及国内中医药发展先进省市的交流与合作,在中医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等方面探索合作与共享机制,推动地校、地区之间中医药联动发展。举办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论坛,实现各地信息互通、发展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