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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人口计生系统人事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2-25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陕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12-25

颁发部门

陕西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人口计生系统人事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2年12月25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人口计生委(局):

  为全面加强人口计生系统组织人事工作,摸清全国人口计生系统机构编制和人才队伍现状,为事业稳定改革发展提供基础依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近期发出通知,决定开展第五次全国人口计生系统人事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组织机构信息统计范围: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省、市、县、乡)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独立法人单位。
  2.人员信息统计范围: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正式在岗工作人员(人事部门办理了任用或聘用手续),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其他人员(含乡镇自招自聘工作人员,不含村专干)。
  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

  二、统计方法及工作流程
  第五次全国人口计生系统人事统计工作依托已有PADIS系统事业模块,建立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库,主要统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机构和人员基本信息,汇总形成机构、人员情况统计表。
  1.县级人口计生局负责填报乡镇(街道)人口计生机构和人员,以及县本级人口计生机构和人员情况。
  2.市级人口计生委负责审核汇总所辖县乡两级人口计生机构和人员情况,填报市本级机构和人员情况。
  3.省级人口计生委负责审核汇总市级及以下人口计生机构和人员情况,填报省本级机构和人员情况,将本省机构、人员汇总情况统一报国家人口计生委。

  三、有关要求
  此次人事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及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数据填报汇总,确保按时、优质、高效完成本次统计任务,真正为完成好十八大确定的人口计生战略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支撑和人才保障。
  1. 我省已于2009年初对PADIS人事信息系统进行了业务培训和相关工作安排。鉴于近年来情况的变化,对PADIS系统中已采集的机构和人员信息,要通过“单位信息变更”和“人员信息变更”两项功能进行审核修改,将现有信息补充完整,删除不存在的机构和已经调离、退休的人员。2009年以后PADIS系统中没有的机构和人员,要通过“单位信息登记”和“人员信息登记”两项功能填报新增机构和人员的信息。
  2、请各市人口计生委(局)务于2013年1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信息填报和数据汇总工作,并将本地区统计汇总数据的纸质报表和电子版数据上报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于2013年1月20日前对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形成本地区书面汇总分析报告(统计基本情况、主要数据变化、存在突出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上报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
  3.请各市人口计生委接到本通知后,将负责本次人口计生系统人事统计工作任务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通过电子邮箱发至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联系人:陈海鸿;联系电话(传真):029-87292880;电子邮箱:chh9901@126.com
  4.技术支持和问题协调。本次人事统计工作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PADIS系统正式网址:https//fbya59a307f75dbd4366b4351cd54ca2c6c1h690ffk0fb50q6u9w.fizh.ncu.cwkeji.cn:8080;技术咨询电话:010-62152711;传真:010-62128056。

  附件:第五次人事统计PADIS人事信息系统录入与统计工作手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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