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打造区域医疗卫生高地规划2015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攀办函[2015]121号
2015年7月13日
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攀枝花市打造区域医疗卫生高地规划2014~202015年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打造区域医疗卫生高地规划2015年实施计划
根据《攀枝花市打造区域医疗卫生高地规划2014~2020》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制定攀枝花市打造区域医疗卫生高地规划2015年实施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医疗卫生高地六大中心的具体内容构架,统筹推进“健康促进、名医名院”等八大工程、着力建设“区域医疗、职业病防治”等六大中心重点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健康促进工程
1.增强疾病防控能力。全面启动县(区)疾控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市疾控中心创建为四川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示范单位,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完成攀枝花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提升妇幼保健水平。2015年,全市婴儿、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20/10万以内,按照爱婴医院新标准建成爱婴医院14家;米易县启动二级妇幼保健院建设。(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米易县政府)
3.建设攀西职业病防治中心。攀西职业病防治中心大楼投入使用,完成职业病科病房的搬迁,完成高压氧治疗中心的安装调试。(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4.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精神卫生中心的管理工作,指导区域内各精神卫生机构开展精神卫生专项工作,积极推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达到4‰,在册患者管理率达到70%,在管患者治疗率达到60%。(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名医名院工程
1.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按照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标准,启动市中心医院神经科、骨科和攀钢集团总医院烧伤科的建设工作;新申报2个省级医学重点专科。(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2.强化医联体建设。推进攀钢总医院与盐边县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与十九冶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强化市中心医院医联体建设,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帮扶,与5家基层医疗机构合作。(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盐边县政府)
3.加快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市级远程心电中心、远程影像中心等远程服务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三)强基固本工程
完成4家示范基层医疗机构的外环境打造和内涵提升,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深入推进牵手强基层活动。加大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中医提升工程
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室,并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完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整合医院中医资源,拓展“中医药治未病中心”服务内容和范围,县(区)全面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
(五)人才强卫工程
编制“十三五”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大继续医学教育力度,开展好全科医师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岗位培训和岗位技能考核,全面提升卫技人员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岗位技能“四项执业素质”。实施好四川省民族地区人才培养项目,补足配齐基层人员。制定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推进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合作,选派46人到华西医院学习培训。建成国内知名医学院校联合带硕基地1个;累计建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46个;举办省级以上继教项目不低于10个。(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
(六)项目带动工程
花城新区医院开工建设,市妇女儿童医院立项、力争开工。(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七)智慧卫生工程
启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年内发行居民健康卡,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八)群众满意工程
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加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升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全系统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不断提高群众对卫生计生工作的满意度。(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九)六大中心建设及其他工作
健全完善六大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区域医疗卫生高地主要指标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打造区域医疗卫生高地领导小组。(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
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区域医疗卫生高地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分类指导
市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加强对县区及基层机构的指导和考核。卫生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任务实施进展,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协调。
(三)强化保障支撑
各级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区域医疗卫生高地建设的要素保障支撑,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推进区域医疗卫生高地加快建设。
(四)严格加强监督考核
市、县区目标办要将区域医疗卫生高地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确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通过走访群众、实地督导、查阅资料等方式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