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西城区卫生计生委将北京市结核病防治所作为西城区结核病定点医院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8-01-3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1-31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西城区卫生计生委将北京市结核病防治所作为西城区结核病定点医院的批复

2018年1月31日

西城区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将北京市结核病防治所作为西城区结核病定点医院的请示》(西卫文[201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西城区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所消防改造装修期间,由北京市结核病防治所承担你区结核病患者的诊疗工作。起、止时间由双方商定后报市卫生计生委。

  二、你委要认真落实好传染病防控属地责任,做好结核病患者的发现、转诊和管理工作。要加强风险评估,提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协调辖区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应对预案。要建立与市结核病防治所的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机制,指派专人到市结核病防治所门诊巡查,及时化解和处置相关矛盾。

  三、你委要商市结核病防治所,共同完善市结核病防治所确定为西城区结核病定点医院后的阶段性工作实施方案,尽快将原西城区结防所在治病人信息送市结防市结核病防治所。同时,以书面形式将市结核病防治所门诊就诊相关信息告知辖区内患者,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四、你委要积极探索市级结核病定点医院承担区级定点医院的合作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形成固化方案。

  五、相关工作经费事宜,应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要求。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