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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0-20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发[2009]31号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0-20

颁发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正文内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9]31号

2009年10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中医药学术进步和知识创新,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我局将开展新一轮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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