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库尔勒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库政办发[2013]46号
2013年3月19日
各乡、镇、场,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库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有关要求,我市决定于2013年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将《库尔勒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库尔勒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统称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13年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一)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基本原则,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早诊早治和疾病规范化管理等综合干预工作,制定慢性病危险因素预防与干预策略,实施健康促进和综合防控,提高慢性病防治水平,促进和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市以优异成绩通过新疆卫生厅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考核验收。
(二)工作目标
1.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
2.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4.探索适合我市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三)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9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50%。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7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60%。
4.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均不低于100%。
5.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40%和35%。
二、实施周期
创建时期为2013年1月-2013年10月。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成功后,有效期三年,三年后复审。
三、评估标准
考评部分1000分,附加分280分,总分1280分;省级示范区总分应达700分,国家级示范区总分应达750分,基本分≥650分,附加分≥100分,核心分≥180分(我市创建自治区级)。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组长由副市长白萍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局局长任思强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商经委、财政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爱卫办、疾控中心及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技术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工作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专家技术组(详见附件2)负责方案制定、技术指导、效果评估和业务咨询。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召开不少于4次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基本内容包括媒体公益宣传,推动合理膳食,低盐饮食,促进身体活动,加强烟草控制,方便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早诊早治和双向转诊。
(二)工作职责
市卫生局:负责根据政府制定的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内容,制定我市的慢性病防控规划;加强培训与督导,通过派员到上级培训和对基层单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引导市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电信移动通讯工具等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预防宣传教育。
市财政局:将慢性病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监督经费的落实和使用,保障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开设健康教育课;督促学校落实课间操和体检制度;督促幼儿园组织家长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推广学生营养午餐制度;配合市食药局做好示范食堂的创建工作;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
市商经委:利用5年时间将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至10克,利用10年时间将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至8克(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每年降低0.5克)。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出台推广食品营养标签相关政策,销售企业执行食品营养标签的加工食品比例≥50%,人群食物营养标签知晓率≥30%。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保证药品及食品安全,创建示范食堂和示范餐厅,每年创建不少于2家。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设立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配备专职慢性病防治工作人员,承担全市慢性病防治管理工作;建立定期指导和培训制度,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不少于4次,对成员单位进行工作督导,每年不少于4次;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合、归档、分析,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定期分析、整理和保存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对全市慢性病防控管理工作进行质量控制、督导和年终考评,督促落实有关制度;以户外广告牌等为载体,以慢性病预防控制为主题,在公众场所传播健康知识、信息等,每年在公共场所设设置2块以上户外广告牌。
市爱卫办: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市属及各驻库单位创建无烟单位、无烟社区情况。年内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为100%;每年至少新创建2家卫生系统外的无烟单位;2015年之前,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本辖区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建立和完善社区(村)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宣传栏;做好本辖区内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导。
市属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开展新发恶性肿瘤、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的发病登记报告及死亡监测并撰写监测报告,并于每月的6日前将慢性病发病登记报告卡上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建立居民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自助检测点设置安排见附件4);对龋齿儿童进行充填,对符合适应证的适龄儿童提供第一、第二恒磨牙的窝沟封闭的免费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慢性病健康知识宣传计划,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建立居民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自助检测点设置安排见附件4),1年内建立至少10个,且逐年递增;配备体格测量简易设备,用于测量居民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等至少五项指标,如电子血压计、自助血糖仪,以及腰围尺、身高体重秤等设备;由专人负责向病人介绍使用方法,登记检测结果并结合检测结果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指导,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开展辖区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筛查和主动发现工作;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对慢性病病人和高危人群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化档案,对确诊的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管理,方便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早诊早治和双向转诊。
五、工作任务及责任
(一)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主要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等基本内容。建立区域慢性病防控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定期发布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
(二)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发挥村(社区)设置固定宣传专栏的作用,定期更新健康信息,广泛开展包括慢性病预防宣传教育。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或模板和核心信息。
3.村(社区)为村(居)民开展健康讲座和咨询,发放慢性病防治相关宣传材料,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和理念。
4.学校为学生开设慢性病相关健康教育课。为幼儿园家长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
5.组织开展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等宣传日活动。
(三)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1.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健身运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建设有利于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组织职工开展群体性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等健身制度,实施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2.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鼓励并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的知识,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3.开展全社会控制吸烟行动,创建无烟场所、单位。
4.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辖区(具体创建任务分配详见附件3)。
(四)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
1.各单位定期为职工提供体检,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在有条件的场所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提供体格测量简易设备。
2.市属医疗卫生机构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提供测量身高、体重、腰围、血糖等服务。
3.对超重肥胖、血压正常高值、血糖调节受损、血脂异常和现在每日吸烟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实施管理和健康指导。
4.在有条件乡镇(街道)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
(五)加强基层慢性病防治,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强化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作用,积极创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具体创建任务分配详见附件3),逐步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六、督导与评估
为确保强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并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及各成员单位要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及督导方案,确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即联络员,并报市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玲军,联系电话:2168391,18009960076。
附件1:库尔勒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白 萍 副市长
副组长:任思强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沙 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邢德江 市财政局局长
胡 俊 市教育局局长
陈明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向志忠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丁建军 市商经委副主任、盐务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
王绍民 市爱卫办主任
阿力甫·艾克木 市疾控中心主任以及各乡、镇、场,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任思强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附件2:库尔勒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专家技术指导组名单
组 长:任思强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李 峥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德海 市疾控中心副书记、主任医师
景 怡 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于怀江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副主任医师
族力比叶·艾克木市维吾尔医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成 员:陈玲军 市卫生局基层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海燕 市疾控中心地病、慢病科副主任医师
周 萍 市第一人民医院内二科主任、主任医师
王兴燕 市第一人民医院内三科主任、主任医师
阿尔泰 市第一人民医院内四科主任、主任医师
李向东 市第二人民医院内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李拥军 市第二人民医院内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专家技术指导组联系人:杨海燕,联系电话:2052046、2052093、13579010399。
附件3:库尔勒市创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辖区数量安排
一、创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数量安排
(一)2013年创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共17个:萨依巴格街道办事处3个、团结街道办事处2个、建设街道办事处2个、天山街道办事处2个、新城街道办事处2个、铁克其乡3个、恰尔巴格乡2个、英下乡1个。
(二)2014年创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共16个:塔什店镇1个、西尼尔镇1个、兰干乡1个、和什力克乡1个、阿瓦提乡2个、哈拉玉宫乡2个、托布力其乡1个、包头湖农场1个、上户镇2个、库尔楚1个、普惠地区3个。
二、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辖区数量安排
(一)2013年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辖区共8个:萨依巴格街道办事处、团结街道办事处、建设街道办事处、天山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铁克其乡、恰尔巴格乡、英下乡。
(二)2014年创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共11个:塔什店镇、西尼尔镇、兰干乡、和什力克乡、阿瓦提乡、哈拉玉宫乡、托布力其乡、包头湖农场、上户镇、库尔楚、普惠地区。
附件4:库尔勒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健康指标自助检查点设置安排
一、2013年健康指标自助检查点单位: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维吾尔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7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2014年健康指标自助检查点单位:12个乡镇卫生院、市属民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