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黑人口办发[2013]60号
2013年9月30日
各市(地)、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
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卫生、人口计生系统于2013年10月13日至19日统一启动“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活动。现将省人口计生委“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省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省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
《关于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3]16号)精神,结合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提高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通过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省大型义诊活动周,加强人口健康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热心服务群众,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推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13日至19日,10月13日全省统一启动。
三、活动主体
全省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人口计生服务机构。
四、主要内容与指标
(一)公共场所义诊活动。10月13日,市(地)、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在1个以上公共场所开展1天义诊活动。主要内容是开展人口科普知识和政策、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的宣传,义务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咨询诊疗服务。每个市(地)级义诊活动不少于2000人次,每个县级义诊活动不少于1000人次。
(二)义诊活动进社区。派出相应专业人员,在社区服务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在本次活动期间,日门诊量不少于20人次,使群众能够就近享受人口计生的优质服务资源。
(三)义诊活动下乡镇。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县级计生服务机构派出专业人员组成计生服务队,深入乡镇开展义诊宣传活动。对有计划生育服务需求而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薄弱无法满足的,采取提前预约方式,依托具备条件的乡级服务站,由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在义诊期间提供相应服务。为当地群众开展义诊活动,日义诊量应在100人次左右。
(四)义诊活动进军营。要深入开展计生服务队赴基层部队送医送药送技术活动,针对部队官兵及家属的人口健康知识及服务需求,通过开展青春期知识讲座、提供避孕节育咨询指导、送免费健康服务卡等方式,着力维护部队官兵及家属健康,密切军民关系。
(五)举办人口健康大讲堂。组织技术骨干或聘请有关专家走进学校、工厂、建筑工地、社区、党政机关等,开办人口健康大讲堂,以2013年全省人口健康大讲堂确定内容为重点,突出不同群众的个性化需求,传播、普及人口科学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人口健康大讲堂的专题要符合群众需求,安排在群众方便的时间,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市(地)活动期间应组织2-4场的人口健康大讲堂;县级活动期间应组织1-2场。人口健康大讲堂要覆盖各类机构、场所,全程要有专家参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省大型义诊活动周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此项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认真抓好,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二)统筹安排。城市和农村同时开展,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要深入到群众工作、生活、学习的公共场所集中开展义诊活动。要在做好人口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基础上,把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等重点工作作为本次义诊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实现常规与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三)鼓励创新。要结合本地计生服务现状,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前提,探索新的符合工作实际的有效举措,丰富服务群众的内容和载体,提升服务群众的质量和内涵。
(四)加强宣传。活动周开始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向社会公告,让群众了解义诊活动,方便更多群众获得义诊服务。活动过程中,对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并通过媒体传播生殖健康知识和相关医学常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做好总结。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留存影像和视频资料,做好工作量统计。活动结束后3日内,市(地)人口计生委将义诊活动总结、义诊情况活动统计表(见附件)和影像资料视频光盘等一并报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
(六)形成机制。各地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长效机制。自2014年起,每年9月的第四周作为“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使之成为人口计生系统为民服务的重点工作,长期坚持。
附件:201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省大型义诊活动周情况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