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浦东新区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浦卫中医[2013]5号
2013年2月25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3年浦东新区中医药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浦东新区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今年浦东新区的中医药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浦东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积极参与深化医改,组织实施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推进中医药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切实改进作风,努力开创中医药工作新局面。
一、重点抓好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建设
1、完善和强化浦东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召开第六次联席会议。
2、设置浦东新区中医药发展中心,协调管理全区中医事业发展;在新区妇幼保健所、眼牙病防治所、精神卫生中心增设中医预防保健科;在第七人民医院、新区中医医院、光明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
二、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3、加快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根据上级要求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签约,按照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做好项目安排,争取资金保障。
4、深化中医药服务运行补偿机制研究,拓展中医药特色项目专项补助范畴。实行中医特色项目专项补助全覆盖,即补助对象扩大至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补助项目范围扩大至所有经认定开展的中医诊疗技术和适宜技术,适当增加补助力度,不断完善中医药特色服务专项补助考核分配方法。
5、继续推进中药院内制剂区域内流通。加快中药院内制剂多点规范化临床验证工作,积极征求市主管部门许可,协调市、区两级医保部门,根据“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推进中药院内制剂纳入医保实时报销范畴,实现区域内跨院使用;进一步扩增区内流通应用中药院内制剂的品种,将临床需求的经典中药制剂纳入多点规范化临床验证。
6、全力支持第七人民医院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积极支持七院创建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成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非直属)。
7、持续推进中医科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功能建设,优化光明中医医院的新院设计,大力推进新区中医医院的改扩建,根据需求扩增核定床位,努力将其建成全国一流的集传统和现代化特色的二级中医医院。开展第三批中医医疗机构(科室)标准化建设工程,着重强化中医文化氛围、区域流程改造和中医“治未病”门诊及体验室建设,配置必要的中医“治未病”、中医诊疗设施设备,进一步强化中医药服务功能。
8、加强社区中医服务能力。巩固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建设,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网络建设,推进上钢、潍坊、东明、周家渡、迎博、惠南等6家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建设。
9、推广中医适宜技术项目。根据市卫生局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新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网络,由浦东新区医学会牵头负责,以浦东中医医院和光明中医医院为培训基地,继续向全区医疗机构推广不少于8项中医适宜技术。全面开展中医药诊疗技术规范全覆盖培训,统一村卫生室6项中医诊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并开展对乡村医生的全员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关证书,允许在村卫生室开展相应服务,并纳入中医药服务补助范畴。
10、推动中医服务体系资源纵向整合。通过三、二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资源纵向整合,建立上下级医疗机构梯度支撑关系,完善中医类别医师纵向柔性流动机制,鼓励多点执业,以中医医、教、研等为主要传帮内容,以项目联合开展为形式,带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综合发展,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向转诊、惠及百姓。
11、建立中医应急体系。组建中医应急队伍,制定中医应急预案,落实中医应急保障,进一步完善区级中医医疗机构急诊科急救流程和技术规范,加强演练和实训,不断提升中医参与突发应急事件的救治能力。
12、推进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新区2家国家级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建立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防治传染病能力。
13、探索中医医疗体系多元化格局。支持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进一步加强中医坐堂医诊所监督管理,推广新一批中医坐堂医诊所。
14、完善中医信息化工作。继续开发新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项目软件,进一步优化完善中医健康档案功能模块,为社区群众和中医从业人员提供更便捷、可靠的中医信息化服务。
15、创新中医质控管理,强化质控长效机制。完善中医质控的组织管理,建立若干个质控分中心,进一步加强中医质控与监督执法的协调机制,推行中医质控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注重中医质控关口前移,下沉培训指导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中医质控标准,加大对中医执业人员占比、非中人员培训、专科专病建设、适宜技术等重大内容的督查,扩大中医质控覆盖面,将质控结果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并与相关中医专项经费分配拨付挂钩,不断强化督查与自查相结合的二级监管长效机制。
16、强化中医药监管。深入开展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活动,配合上海市做好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进一步推进中医医疗、护理、药事、管理等规范化管理和建设。明确和强化新区卫生监督所中医药监督管理职能,规范中医医疗行为,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和执法。
三、推进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17、完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卫生局-防病专业机构-医疗机构”三位一体的组织管理架构和“居民就诊与体检-中医健康档案建档-宣教干预”的防病管理模式,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进一步推进落实第四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浦东新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浦东新区妇幼保健所)试点工作。
18、全面推行中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区属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及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治未病”门诊,开展中医体质辨识、中医慢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中医传染病管理(慢性乙肝)、中医健康教育、中医孕前保健、中医孕期保健、中医产后保健、孕妇学校中医宣教、儿童体质辨识、儿童中医健康讲座、养生保健机构中医监督协管、老年人轻度认知障碍中医干预、学生近视中医预防保健等14项中医公共卫生服务。建立中医公共卫生服务效果评估监测体系,形成科学规范的评估报告。
19、继续推进国家中医健康教育协作组工作。作为国家中医健康教育试点地区协作组组长单位,牵头协作组成员,探索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制定中医健康教育的标准模式和服务规范,在协作组试行并向全国推广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20、大力推进国家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工作。探索以行业管理模式开展试点,由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协同新区中医药协会组织实施,成立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委员会,完善机构、人员准入标准,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对评审合格的服务机构授予行业认定,加大其行业典范的宣传和日常监督执法,取消违规机构的认定资格,吸纳符合规范的服务机构,不断形成具有浦东特色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协作组和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工作协作组成员单位的组织指导工作。
21、加快推进国家试点工作。
四、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
22、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通过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浦东新区各类中医药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继续与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加强合作,针对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开设中医临床专业和中西医结合专业硕士课程班。依托新区上海市名中医优质资源,探索建立传承、创新、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名中医教育平台。
23、加强非中执业医师培训。进一步推进非中医执业人员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规范化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员参加培训,培养一支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普及队伍,为开展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提供人才支撑。
24、进一步加强学科人才建设。启动 “中医护理示范病区”、“示范中药房”、“中药经验方-院内制剂转化项目、“中医诊疗技术、器械创新项目”;开展新一轮“传统型中医临床示范学科建设”及“社区中医优势专病建设”。积极探索“中医药国际化人才”及“中西医结合高端人才”培养模式。
25、积极争取市级及以上中医药人才建设项目。加强动员指导,组织全区各级医疗机构积极申报“中医药临床领军人才”等市级及以上人才建设项目。
26、积极探索中医临床教学基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模式。以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教学能力为目标,积极探索上海中医药大学与社区教学基地的教学对口关系模式的建立。
五、推进中医药研发创新体系建设
27、推进中药创新药物的研究和开发。开展对中医药经验方的临床验证及临床前开发,支持有确切疗效的中医药验方转化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最终培育转化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创新药物。
28、启动国家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建立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组织管理架构及供需方信息库,并开展相应服务,研究建立若干临床与实验室研究中心,支持中医药研发创新成果转化,推动浦东新区中医药创新实力得以可持续发展。
29、加大中医药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技能;完善中医药产学研等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的组织网络;加强对新区中医药创新成果的保护和运用,促进中医药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30、加强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的挖掘评估和推广。继续抢救性发掘蕴藏在浦东新区中医界和民间中医传统诊疗技术、有效方药,进行研究提高、推广应用;依托新区传统医学名医、名校、名院荟萃的优势,进行海派中医的传承和创新。
31、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合作,积极支持ISO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具体开展若干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的研究和制定,夯实推进中医药标准国际化进程的基础。
32、加强中医政策研究和绩效评估工作。开展中医参与医改领域方面的研究,加强对中医改革创新工作的总结与绩效评估,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依据。
六、不断提高中医药产业水平
33、启动新一轮中医药产业化专项。重点支持一批中药、中医诊疗器械、保健器材、相关中医药衍生产品的产业化、市场化,促进中医药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快构筑现代中医药产业体系。
34、开展中医药招商引资工作。通过参加中医药高层论坛或展会、组织产业调研、举办中医药项目推介会、开展招商洽谈等一系列活动,支持引进国内著名中医药研发、生产企业在浦东设立研发机构或营销机构,推动浦东中医药企业立足本区发展的同时走向全国,打造更合理的立体化中医药产业链布局。
七、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与传播
35、建设与维护中医药文化平台。重点扶持“浦东新区中医药门户网站”,进一步提升其服务功能,打造一个区域性的中医药文化网络平台,加快中医药文化建设,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
36、开展中医药文化系列宣传活动。以中医药文化主题宣传、中医药成果展出、临床特色诊疗技术展示竞赛、中医“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 等活动,掀起中医药文化宣传热潮,推动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
37、建立中医药文化科普教育基地。推进康桥益大本草园“上海市中医药文化科普教育基地”和浦东中医馆建设,形成中医药传统文化和中药种植特色相结合,集中医文化科普宣传、中医学术交流和中医养生休闲等为一体的中医中药文化主题公园。在浦东新区公利医院打造一个展现浦东城市形象、浓缩浦东中医精华的展示馆。规划在上海市中医药大学博物馆建立新区中医药产业化展示区。
八、加强中医药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38、加强与北京市东城区、甘肃省、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合作与交流,举办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论坛,实现各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产业发展共赢。加强与广东、云南、安徽等地中医药工作的合作,拓展与港澳台的交流平台,不断推进浦东中医药工作的国际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