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5-05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11]2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5-05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正文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桂政发[2011]26号

2011年5月5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设立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全区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

  二、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 任: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主任:陈 武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陈章良 自治区副主席
  高 雄 自治区副主席
  李 康 自治区副主席
  委 员:黄胜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建新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李国坚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韩庆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昌华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束 华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陈一平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范世祥 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钟 兵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张明沛 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熊家军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朱 军 自治区工商局局长
  邓于仁 自治区质监局局长
  庞栋春 自治区粮食局局长
  谭明杰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王 强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莫伟媛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甘 霖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三、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