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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第二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7-06

发文字号

内卫机党字[2005]3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5-07-06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第二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卫机党字[2005]33号

2005年7月6日

厅直属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第二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第二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方案

  为保证卫生厅系统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自治区《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方案》、《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办法》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卫生厅系统实际,对厅直单位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内蒙古卫生厅系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紧密联系卫生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状况,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改进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结合起来,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使厅直各单位的行业作风有明显改观,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显著提高。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宗旨意识,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各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中发[2004]20号文件、中央领导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指导原则和总体安排,搞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四个“有利于”的重大意义,把握工作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确保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实现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目标要求。

  二、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范围
  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厅直单位有:内蒙古医院、内蒙古中蒙医院、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胸科医院、内蒙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内蒙古卫生监督所、内蒙古卫生干部进修学校、内蒙古血液中心、内蒙古国际卫生贷款中心、内蒙古国际卫生交流中心、内蒙古卫生信息中心、内蒙古健康教育所、内蒙古医学杂志社等15个单位,共有基层党委7个、党总支7个、党支部91个,党员1903人。此外,机关事务中心有2名流动党员也一并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人数是1905人。

  三、各阶段的主要方法和步骤
  厅直单位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7月开始,11份基本结束。在时间安排、阶段划分,具体要求上,总体上仍参照第一批的做法进行。
  (一)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1.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摸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基本状况。
  2.健全组织。对工作不称职、无力领导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层支部要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尤其要选好配强支部书记;对隶属关系不清的要逐一明确,尽可能全员覆盖。对那些长期在外定居的党员、流动党员,可按照就近、方便和便于管理的原则,搞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组建各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厅直各单位都要成立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卫生厅第二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动员阶段的具体工作方案〉。方案要经卫生厅审核,并报自治区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卫生厅成立以分管厅长为组长的督导组深入厅直单位进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督导工作。督导具体组分工如下:第1督导组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白宝玉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督导内蒙古医院、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第2督导组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乌兰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督导内蒙古中蒙医院、内蒙古胸科医院、内蒙古卫生干部进修学校;第3督导组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贺丰奇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督导内蒙古血液中心、内蒙古健康教育所、内蒙古国际卫生贷款中心、内蒙古国际卫生交流中心、内蒙古卫生信息中心、内蒙古医学杂志社;第4督导组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许宏智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督导内蒙古卫生监督所、内蒙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机关党委仍承担卫生厅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上传下达,指导厅直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各单位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要同卫生厅机关党委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送有关材料,有重要活动要提前通知督导组及机关党委派员参加。
  4.按照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卫生厅负责对厅直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厅直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机构进行集中培训。
  (二)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七月中旬到八月中旬。重点搞好三个环节的工作
  1.思想发动。各单位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要开好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动员大会。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党员尽可能都参加,并吸收入党积极积极分子、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参加。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讲清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中央、自治区、卫生厅的部署和要求、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安排以及对党员和党组织的具体要求。卫生厅各督导组将出席会议,督导组组长到会讲话。
  2.学习培训。要按照“内容精干、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来进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按照自治区对第二批单位的要求,学习培训时间普通党员一般不少于20个学时,环节干部不少于30个学时,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个学时。领导班子成员、环节干部要撰写研讨文章,普通党员有书写能力的也要写学习心得体会。领导班子成员要编入基层支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学习阶段要安排讲党课。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访民情、办实事”等主题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体现先进性。
  3.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的大讨论。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章的规定和有关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开展先进性要求大讨论,分层次、分岗位制定出符合中央要求和行业特点的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三)第二阶段:分析评议阶段,八月中旬到九月中旬。重点抓好七个环节的工作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包括服务对象意见),找出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个人也要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
  2.开展谈心活动。包括党员与群众谈心、支部书记与本支部的党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谈心、班子成员与环节干部、党员、群众谈心。通过广泛的谈心,沟通思想,吸取意见,增进了解和团结。
  3.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对照本行业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总结分析自己近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进行剖析,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主要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4.开好“两个生活会”。首先要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包括班子成员)都要按照准备好的党性分析材料,在支部逐个进行对照检查、自我评议,党员之间进行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其次,领导班子还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扩大吸收环节干部参加,厅督导组、机关党委、纪检组也要派人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
  5.提出评议意见。各基层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评议意见要中肯、客观、全面。
  6.向党员反馈评议意见。党支部要向每个党员反馈评议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提出批评,并要求其改正。
  7.通报评议情况。各党支部要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单位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情况也要向全体党员和群众进行通报。
  分析评议阶段七个环节的工作可压茬进行。重点是抓好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和开好两个生活会。
  (四)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九月底到十月底。主要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民主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的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2.认真进行整改。对那些急需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集中整改。
  3.公布整改情况。整改结束后,单位党组织要向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代表通报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整改成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卫生厅届时也将组织召开厅直各单位整改成果集中展示或发布会,充分展示各单位的整改成果。
  (五)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阶段
  第二批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基本结束后,要利用一段时间,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工作。
  1.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卫生厅将参加各单位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大会,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监督下重新进行“补课”。
  2.组织处理。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条件的党员,根据党章和中央(先组发[2005]1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搞好建章立制工作。各单位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一些好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搞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还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那些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奖励。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党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我们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了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顺利进行,要抓好以下各项措施的落实:
  1.建立领导责任制。各单位要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人事、纪检、院办及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负责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工作。党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这项工作,分管领导协助抓,基层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厅直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除了一些急需处理的事情外,一般不再安排外出,确保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时间。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五带头”的要求: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2.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厅直各单位的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确定各自的联系点,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调研,督促检查、具体指导联系点的先进性教育活动。
  3.认真接受卫生厅的督导和指导。各单位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要及时向厅督导组和机关党委汇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报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方案、各阶段工作总结、简报、班子成员党性分析材料和整改措施等,积极争取上级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能够按要求顺利进行。
  4.坚持分类指导。对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原则上不搞“一刀切”,不做硬性规定。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对身体不好的老党员可以采取“送学上门”,以自学为主的方式进行学习,书面交流学习体会。对有能力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可以要求撰写,对身体不好的,不做硬性要求。
  5.加强舆论宣传。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做法、经验、成效,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卫生厅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也将刊登各单位的工作动态、交流好的做法、推广典型经验,为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发挥指导作用。
  6.发扬创新精神。厅直各单位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积极探索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把卫生工作与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进来,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
  7.聘请社会监督员。各医疗卫生窗口单位,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从服务对象中聘请社会督导员参与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全过程的民主监督。聘请监督员人数应不少于10名。监督员的职责:了解广大群众对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看法和评价;对本单位存在的与先进性要求不适应的行为和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代表群众参与满意度测评工作。通过民主监督,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8.“两促进,两不误”。要正确处理好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要围绕卫生中心工作,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坚持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统一,既不能脱离业务工作搞活动,又不能以业务工作忙为由,不开展活动;既要保证活动的时间,又不要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要找准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把广大党员、群众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焕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进一步体现到推动本单位加快发展上来,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来,真正做到先进性教育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9.务求实效。要紧紧抓住取得实效这个关键,着力解决本单位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符合、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适应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行业的“热点”问题。要把解决突出问题贯彻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始终,把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让群众看到成果,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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