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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学校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03

发文字号

萍教体艺字[2017]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萍乡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3-03

颁发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教育局

正文内容

关于在全市学校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

萍教体艺字[2017]2号

2017年3月3日

各县(区)教育局、萍乡经济开发区教体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

  在2月22日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上,省委姚增科副书记严肃指出:部分校园环境卫生极其脏乱,必须立即进行整治。在3月1日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上,省教育厅叶仁荪厅长就此项工作作了专项部署,提出了严格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赣教办字[201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进一步净化、美化校园环境,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整治校园内“脏乱差”现象,为师生营造整洁、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学校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学校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李 怀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邱永坚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人
  成 员:黄广萍 市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主任
  胡梅能 市教育局安全稳定办公室主任
  龙 琦 市教育局思品科科长
  刘先彪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
  全市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邱永坚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时间
  1.集中专项整治。2017年3月1日-3月15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3月中旬,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抽查。3月下旬,省教育厅将对我市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专项抽查,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2.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清洁单位”考核评比活动,对“清洁单位”和“不清洁单位”进行动态的挂牌、摘牌,并向社会公布。对环境卫生整治效果良好的,及时予以表扬;对环境卫生整治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

  三、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范围及目标
  1.整治范围:主要包括校园内的食堂餐厅、教室内外、办公场所、活动场馆、师生宿舍、厕所卫生间、校园绿地、垃圾存放、污水处理、公共区域等环境卫生。
  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整治目标: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文明意识、环境卫生意识,强力清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不断纠正不文明陋习,养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清理的良好习惯,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和谐美丽校园。

  四、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迅速进行全面动员、专门部署。
  2.强化工作责任。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内各部门齐抓共管。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明确任务,落细具体职责,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3.加强督查,注重实效。各县区、各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市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全市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并全程摄像,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4.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市直学校要将校园环境卫生集中专项整治情况于3月1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电话:6861056,电子邮箱:1748939732@qq.com;同时上报市教育局思品科,电话:6867136,电子邮箱:zgk6867136@126.com

  校园环境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公共场所清洁卫生要求
  1.校园、门厅、台阶、走廊地面无污迹、无纸屑果皮、无包装袋等杂物。
  2.实验楼、图书馆,篮球场、运动场、健身场及校内各条道路清洁、无卫生死角。
  3.校内卫生间地面及洗手台台面无污迹、无积水;便池内无污迹;卫生间内无异味、镜面清洁。
  4.垃圾桶定时清理,无异味。
  5.绿化带、花坛内无纸屑果皮、无包装袋等杂物。
  6.公共区坐凳、报栏、橱窗无灰尘污迹和破损。
  7.楼梯扶手及楼道护栏保持清洁。

  二、办公室、教室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2.门窗、灯管、电扇、电脑、饮水机、空调、打印机、电话机、电源线、插座及开关盒上无积尘;门窗明净,无乱张贴;窗台清洁,无杂物。
  3.窗帘:干净整洁,统一悬挂。
  4.墙壁:干净、无灰尘、无污渍,除统一规定的制度张贴外,不得乱贴、乱挂东西。
  5.室外的走廊、护栏及台面保持清洁。

  三、寝室及走廊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走廊:清洁干净,没有泥沙、纸屑,无污迹、无杂物。
  2.门窗、灯、电扇:明亮、干净、无灰尘;门窗无乱张贴,窗台无杂物。
  3.各人的书桌前的物品及寝室卫生用具摆放整齐。
  4.棉被、枕头、衣服、鞋子等按规定摆放整齐。
  5.盥洗间摆设整齐,卫生间保持清洁。
  6.墙壁没有出现乱贴、乱涂、乱挂等现象。
  7.室内环境布置优雅,符合当代学生宿室文化建设要求。

  四、个人卫生要求
  个人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盒、食品袋等垃圾杂物;禁止攀折绿化带、花坛中的植物;禁止把杂物从楼上扔下或扔在花坛中。做到按时休息,早晚刷牙,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头、勤剪脚手指甲、勤换衣服、袜子和鞋子。

  五、重点场所卫生、秩序要求
  1.食堂、餐饮店、食品经营店等经营场所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操作间环境清洁,布局合理,无交叉污染,卫生防护设施完善;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2.校医院或医务室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医疗废弃物处置规范。
  3.开设心理咨询室,规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
  4.开展禁烟健康教育,室内设立禁烟标志。
  5.校内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校外自觉抵制摩的、拐的等非法营运。
  6.积极与地方政府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治理校园周边“脏乱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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