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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区旗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8-31

发文字号

内卫农字[2009]78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8-31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举办全区旗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培训班的通知

内卫农字[2009]780号

2009年8月31日

各盟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深化农村牧区卫生改革,推进全区农村牧区卫生事业发展,完成本年度农村牧区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自治区卫生厅决定举办全区旗县卫生局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9年9月19日~22日,19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锡昌疗养院。

  三、参加人员
  各盟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农卫科科长,各旗县(市、区)卫生局局长或分管局长。

  四、其他事项
  1.培训班食宿费由会议承担,差旅费自理;
  2.请各盟市按要求确定参加会议人员,于9月5日前将培训班回执(见附件)反馈至卫生厅农卫处;
  3.联系人
  卫生厅农卫处 岳 峰 0471-6944128、6935186(传真)
  锡昌疗养院 索连成 010-61781264,13641247100
  4.乘车路线:北京西站下车乘坐387路车到北辰站换乘985、643路车到小汤山文化广场下车,对面即到;北京站下车坐地铁到崇文门换乘地铁5号线,到天通苑终站,换乘985、643路车到小汤山文化广场下车,对面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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