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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农村卫生与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2-01

发文字号

冀卫农基[2010]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0-02-01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农村卫生与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卫农基[2010]4号

2010年2月1日

各市卫生局:

  现将《2010年农村卫生与基层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0年农村卫生与基层卫生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农村与基层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落实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0年)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促进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及健康教育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落实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政策,继续加大新农合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农民个人缴费工作,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新农合参合率稳定90%以上。
  2、在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的基础上,科学调整制定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合理规划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基金。适当提高住院补偿比例和扩大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范围,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开展农民部分重大疾病救治试点,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3、强化和规范基金监管,指导各地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制度。落实合作医疗基金监督制度、审计制度和县、乡、村补偿报销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和运行监测,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审计,从体制上、机制上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保证基金充分合理使用,确保基金安全。
  4、巩固门诊统筹工作,对已经启动的55个试点县,进一步加强指导,巩固完善。扩大门诊统筹范围,扩大参合农民门诊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
  5、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探索新农合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开展门诊费用补偿总额预付和住院费用补偿按病种付费等付费方式改革试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考核评价。
  6、积极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完成省级管理平台和信息数据系统建设,实现全省联网运行和网上适时监测、分析和统计信息数据的汇总、传输等,以信息化促进新农合的科学、规范管理。积极推行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报,方便参合农民补偿报销。

  二、农村卫生工作  1、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加强服务体系纵向联系,开展县、乡、村纵向合作试点,规范农村卫生机构管理和乡村医生服务行为。
  2、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三基两化”建设,在全省继续开展创建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示范县活动,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2010年底全省要有85%的县(市、区)达到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示范县(市)要求。
  3、根据国家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完成国家7832人次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58852人次乡村医生的培训任务。

  三、社区卫生服务
  1、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加快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服务体系建设,2010年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98%。
  2、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公立医院分工协作和对口指导机制,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
  3、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检查督导,根据《河北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评价标准》,指导各地完成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价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指导各地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向城乡居民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研究制定《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和《评价标准》,加强考核评价,规范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
  2、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全省所有的县(市)全部开展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全省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40%。
  3、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教育,促进城乡居民的身心健康。做好迎接国家《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5-2010年)》终末督导评估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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