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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上报冷链设备发放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1-21

发文字号

陕卫疾函[2010]2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陕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0-01-21

颁发部门

陕西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上报冷链设备发放表的通知

陕卫疾函[2010]25号

2010年1月21日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陕西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冷链设备补充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疾发[2009]470号)精神,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今年继续投入专项经费用于补充更新全省冷链设备。目前,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工作即将完成,为了确保冷链设备及时发放到位,杜绝资源浪费,请各设区市及杨陵区卫生局务必于2月5日前将本地区冰箱和冷藏包的发放名单落实到村级接种点,并分别以书面材料(见附件1)和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2)上报至省卫生厅疾控处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次上报结果将作为冰箱和冷藏包的发放依据,请各设区市和杨陵区卫生局务必认真填报。本次冷链补充项目结束后,省卫生厅将对各设区市冷链设备到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个市至少随机抽查2个县(区);各设区市需抽取本辖区30%的县(区)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结果。

  电子文档上报邮箱地址:
  省卫生厅:yblala@163.com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woyaohelulu@163.com

  附件:(略)

  1.书面材料用表:市冷链设备发放表(样表)

  2.电子文档上报用表:市冷链设备发放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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