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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卫计委关于2017年度新区中医质控年末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8-03-19

发文字号

浦卫计中医[2018]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3-19

颁发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浦东新区卫计委关于2017年度新区中医质控年末督查情况的通报

浦卫计中医[2018]8号

2018年3月19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新区医疗机构中医医疗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区域中医服务能力,2017年11月,由浦东新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牵头,浦东新区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组织7个中医质控分中心的专家,分别对区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新区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代煎外包企业的中医药工作进行年末中医质控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中西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比均达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医师配比均达标,且较去年提高,其中在编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为21%,在编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占全科医师比例为24%,在编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占中医类别医师比例87%;全区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中医医疗技术,累计开展1832项,开展项目最多的单位是浦东新区中医医院,为122项。
  (二)中医质控工作常态化,中医质控内涵建设不断深化
  各医疗机构进一步重视中医质控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均衡化、常态化有序推进;新区中医质控中心做好年中、年末考核的同时,强化下沉指导、定点帮扶,统筹安排培训、调研、督查、反馈等内容;区卫计委监督所实行动态监管,全区中医医疗服务得到进一步规范,内涵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新区内中医药医疗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初步建立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管,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本市医改工作有关要求,新区建立了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为核心,以客观数据为基础,涵盖中医药医疗服务发展各项重点内容的综合评价体系,按季度将信息平台获取的评价数据向全区医疗机构发布,督促各医疗机构不断提高医院中医管理能力,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院管理
  1.问题整改与落实:部分二级中医医院、综合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中医科均存在个别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未整改的情况。
  (二)科室建设
  1.部分中医服务量指标未达标
  ①中医门诊挂号总人次占全院门诊总挂号人次比例:综合性医院中医科平均值6.12%(标准:三级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10%;三级非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8%;二级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8%;二级非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6%)。
  ②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处方总数比例:二级中医院平均值29.57%(标准:30%),综合性医院中医科平均值48.27%(标准:60%)。
  ③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比例: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6.41%(标准:7%)。
  ④门诊中医药治疗率:综合性医院平均值83.3%、专科医院门诊平均值80.13%(标准:90%)。
  2.中医病历、处方书写
  病史书写存在以下问题:第一,门诊病历遗漏一般项目、部分体格检查,如苔脉、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遗漏西医诊断、中医辨证分型、鉴别诊断、与本次疾病相关的辅助检查;遗漏四诊分析、四诊汇总;中医诊断病名、证型不规范;四诊内容与中医诊断、辨证不一致;理法方药缺乏一致性;病历内容结构不完整;病历修改不规范;复诊病史过于简单;字迹潦草等。第二,住院病历首次主治、主任查房雷同、首次主治或首次主任查房中医四诊不全、诊疗计划或出院遗漏中医调护、出院带药遗漏中医汤剂处方。第三,病案首页个别病历信息填写不完整;信息填写与实际不符。第四,门诊处方书写不规范,部分处方用法用量不规范、部分缺少证候诊断或缺中医辨证分型。
  (三)中药药事管理方面
  对中药房外包的监管工作不到位。各医疗机构对于中药饮片验收、养护等均存在不规范现象。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存在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不足或资质不够的现象。
  (四)中医护理方面
  护理病历记录不全或不规范。护理方案病历中医内涵欠缺、辨证施护不足。综合性医院对中医护理指南落实到位,护理培训不到位、培训记录不规范。

  三、辖区内98家医疗机构督查情况汇总
  (一)第七人民医院督查情况
  1.亮点
  (1)门诊采用电子病历,较好地体现病历的规范结构。
  (2)中医医疗技术临床使用较好,开展中医医疗技术项目82项。
  (3)中医优势病种年度疗效分析总结及评估全面及时,分析到位。
  (4)考查各级临床医师,中西医理论功底扎实,能够较熟练掌握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
  (5)门诊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
  (6)积极推进中医护理方案的实施,全院共实施48个,其中2017年度新增19个。积极开展中医护理技术,共开展28项。
  (7)中药饮片药房外包,但中药饮片储存等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安全监管到位,中药代煎监管有力。
  2.存在问题
  (1)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年度工作计划中对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未按年度进行体现和评价。
  (2)队伍建设: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37.8%,未达标(标准:40%)。
  (3)科室建设与管理:内部质控管理不完善,医疗质量考核对反馈结果分析和结果评价欠缺。科室的医疗质量检查表(个别科室)项目单一。个别病历临床路径执行有缺陷、表单填写不规范。主任医师查房病史书写内容缺汤方方解。中药院内制剂2种,未达标。
  (4)药事管理:抽查发现中药注射剂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中药饮片和包装饮片分剂量抽查不符合规定。
  (5)中医护理方案结果评价记录不齐全,中医辨证施护内涵不够。
  (6)专项检查:门诊病历书写不规范。缺联系电话、地址、缺西医诊断、缺中医辨证分型、缺药物过敏史、缺与本次疾病相关的既往史、查体缺苔脉、缺阳性体征、缺必要的阴性体征、缺中医四诊分析缺四诊汇总。中医诊断病名、证型不规范。既往史写“无”。部分病历“苔、脉”写入现病史。
  3.督查意见及建议
  进一步加强内部质控管理。规范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病历模块。提高病史书写质量。加强中药饮片验收,尤其是中药饮片小包装装量的相关验收,中药饮片相关品种须重点抽查。
  (二)二级中医医院督查情况
  1.亮点
  (1)两家中医医院全年平均新增区级及以上课题8.5项、中医药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平均为18篇。
  (2)医院重视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年招录9名中医药人员。(光明中医院)
  (3)两家单位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均达标,平均值69.29%。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种类数均达标,平均92种。中西医结合人员每年人均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数均达标,平均1268张。
  (4)医院非药物中医医疗技术开展扎实应用广泛,平均为92项。
  (5)对中药饮片、中成药的质量监管体系完善,药事各项管理制度齐全。
  2.存在问题
  (1)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人才培养计划缺少院内项目(光明)。中医药评价年度分析报告无对绩效数据的具体分析,年度分析不到位。(浦东新区中医医院)。
  (2)队伍建设: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40%,未达标(浦东新区中医医院)。
  (3)临床科室建设
  共性问题:内部质控不完善:门诊质控缺乏细化指标,院科二级管理不突出,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办法及质量指标有缺陷;对考核反馈的结果分析和评价不足;持续改进方案和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中医优势病种病历未完全执行诊疗方案。中医优势病种部分病历书写理法方药不一致,上级医师讲解不充分;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的诊疗缺陷未及时纠正。两家中医院均无医院自制制剂。个性问题:未按国家中管局要求对中医优势病种总结优化,总结评估简单。部分中医临床科室主任未取得西学中资质。医院急诊场地偏小,急诊抢救室设备欠齐全。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不达标(光明中医医院)。主任查房病史内容不全,颈椎牵引床与设备清单型号、名称不符(浦东新区中医医院)。
  (4)门诊病史检查:共性问题:遗漏联系电话、地址、药物过敏史等一般项目,体格检查缺少必要的阴性体征等。个性问题:现病史中症状描写有遗漏,药物未记录用法,理法方药缺乏一致性,病历内容结构不完整,病历字迹潦草无法辨认(浦东新区中医医院)。缺少中医证型或西医诊断、中医调护等(光明中医医院)。
  (5)中药药事管理:小包装中药饮片装量误差不符合规定,处方应付给付与炮制规范不一致(浦东新区中医医院)。
  (6)中医护理:护理人力资源不足,中医护理技术的实施记录欠缺(浦东新区中医医院)。护理会诊及护理病历讨论记录缺手写签名,中医护理康复指导反馈不全面(光明中医医院)。
  3.督查意见及建议
  进一步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内部质控院、科两级管理;加强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执行;提高中医工作量;加强中医病历书写的培训,提高中医病例内涵质量;完善药事管理;提高中医护理内涵质量。
  (三)综合性医院中医科督查情况
  1.亮点
  (1)所有医院的甲级病史率均达到99%。
  (2)所有医院的病床使用率均≥85%。
  (3)中医科参与全院会诊次数均达标,平均为35次/月。会诊覆盖范围较上半年明显提高,均达到要求,平均为18个科室。
  (4)所有医院的全院日均中药处方占全部处方比例均达标,平均值29.31%。所有医院开展中医诊疗服务项目种类数均达标,平均54种。
  (5)积极开展中医非药物治疗,中医科采用门诊中医非药物治疗服务人次占中医科门诊量的比例达标,平均值为30.4%。
  (6)所有医院积极参加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及开展项目推广。
  (7)中药人员学历得到提升,均为大专以上学历。
  (8)周浦医院中医门诊挂号人次占全院门诊挂号人次比例提高明显,为7.27%,达到标准要求,其余医院均未达标。
  (10)浦东医院中医科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日均处方总数的比例提高明显,为65%,达到标准要求,其余医院均未达标。
  (11)公利医院、浦东新区人民医院高度重视中医工作,有多项中医扶持及激励政策。
  (12)东方医院按国家中管局要求开展了中医优势病种的优化、总结。
  (13)公利医院开展药酒方服务,中医特色明显。
  2.存在问题
  (1)医院管理
  除公利医院,其他医院的年度计划和总结中体现与中医相关工作内容均有欠缺。
  (2)科研教育
  所有医院跟师培养项目级别均不够,多为区级项目,少数为市级项目。未建立科内人才项目计划(人民医院)。科研成果无转化(周浦医院、东方医院)。无中医专项经费支出及落实记录、医院学术委员会无中医科主任参加、卫生应急制度无中医药内容,医院无科研记录本,无整改记录,无中医教育专项经费,医院科研部门对中医药科研过程管理无记录(东方医院)。
  (3)医政建设
  ①部分中医服务能力指标未达标:除周浦医院外,其余医院中医科门诊挂号人次占全院门诊挂号人次占比均未达标,平均值6.12%。除人民医院、公利医院外,其余医院中医科门诊中医药治疗率均未达标,平均值83.3%(标准:90%)。除浦东医院外,其余医院中医科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占本科门诊处方总数比例均未达标,平均值48.27%(标准:60%)。中医科床位数占比不达标(周浦医院、东方医院)。
  ②各医院的中医优势病种与常见病种,普遍存在遗漏总结分析或优化分析简单,抽查病历对诊疗方案的执行情况:多为部分执行诊疗方案。
  ③主任查房分析讨论病情针对性不够,遗漏预后转归判断,缺少对下级医师诊疗缺陷的纠正等问题(公利医院、周浦医院、浦东医院)。
  ④病历书写质量虽有提高,但仍存在以下问题:门诊病历:遗漏一般项目(公利医院、浦东医院)。无中医四诊汇总或中医四诊不规范(公利医院、人民医院)。遗漏诊断或证型(周浦医院、公利医院)。现病史与既往史重复交替(周浦医院、东方医院)。中药煎服方法不完整(周浦医院)。住院病历:主治、主任查房雷同问题(东方医院、周浦医院、公利医院)。首次主治、主任查房中医四诊不全(公利医院、人民医院、东方医院)。诊疗计划或出院医嘱遗漏中医调护(公利医院、人民医院、浦东医院)。出院带药缺少药品单剂量或遗漏中医饮片处方(公利医院、周浦医院、人民医院、浦东医院)。首次主任查房记录中医内容较少(浦东医院)。补充诊断未书写病程录(周浦医院)。特殊检查缺检查号,中成药辨证不规范(人民医院)。部分病历的中医辨证不正确,患者病情变化未及时体现,未及时说明辨证修改依据(东方医院)。病案首页:共性:个别病历有项目遗漏,如联系人、身份证件类别代码和职业类别代码、编码员等签名。个性:未使用中医病案首页,出院时情况与入院时病情书写出现编码文字混用现象(公利医院)。首页出院时间均为0:00分,与实际不符(东方医院)。未使用院内自制制剂,但均填写“是”(人民医院)。
  ⑤ 中医护理:在中医护理培训计划及实施过程中未分层次(周浦医院、东方医院)。护理病历记录不全或不规范(浦东医院、东方医院、浦南医院)。中医护理方案缺西医病种名称(人民医院)。中医护理技术实施时间比医嘱时间晚一天、中医护理辨证分型与护理方案中分型不一致(公利医院)。
  (4)中药药事管理
  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未达标(公利医院、周浦医院、人民医院)。中药房外包及代煎协议等文本不规范、中药房外包监管措施不到位(东方医院)。无中药饮片小包装(浦南医院)。未设置中药饮片库房(公利医院、浦东医院)。中药饮片采购计划不完善(人民医院、浦东医院)。
  (5)中医文化
  中医文化初赛资料不详实,无获奖人员,无微信录用稿(东方医院、周浦医院)。
  (6)治未病工作
  “治未病”服务区域划分不清(浦东医院、东方医院)。未能提供中医体质辨识的原始资料(东方医院)。中医技术操作不规范,内容不全、风险评估设备不全(浦东医院)。
  (7)持续改进
  对上半年存在的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东方医院、公利医院、周浦医院、浦南医院)。
  3.督查意见及建议
  加强医院领导及中医科人员对中医工作的重视;加强中医人才的继续教育与培养;加强中医内涵建设,提高中医服务能力;开展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加强中医护理人员的学习和交流;引进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中药药事管理。
  (四)二级专科医院中医科督查情况
  1.亮点
  (1)医院中医管理逐步完善,中医质控制度齐全。
  (2)结合医院实际积极开展中医科研工作(传染病医院、肺科医院、老年医院、浦东精神卫生中心)
  (3)中医科人员配置有序推进,如新增中医医师、引进硕、博学历中医医师(南汇精神卫生中心、肺科医院、妇幼保健院)
  (4)部分医院门诊中医药治疗率较高(肺科医院为100%、南汇精神卫生中心100%、老年医院98.36%)。
  (5)大部分医院中医科门诊的中药饮片处方比例达标(传染病医院、肺科医院、老年医院、浦东精神卫生中心、南汇精神卫生中心),平均值为56.28%。
  (6)南汇精神卫生中心首次开展了中医适宜技术工作。浦东精神卫生中心在病区中积极开展中医非药物疗法。
  2.存在问题
  (1)医政建设
  ①中医科业务量不达标:多数医院门诊日平均人次占全院比例不达标(浦东精神卫生中心、南华医院、浦东妇幼保健院、新区老年医院、南汇精神卫生中心),此5家平均值为4.06%,全区平均值为10.12%(标准:10%)。部分医院门诊中医药治疗率不达标(南华医院、浦东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平均值为80.13%(标准:90%)。
  ②中医科设置不规范或科室负责人资质不符要求(老年医院、南汇精神卫生中心)。
  ③个别医院优势病种诊疗方案要素不全(南汇精神卫生中心),大部分医院均存在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缺少科室特色的问题、部分病历未执行诊疗方案。
  ④门诊病历书写不规范:部分复诊病历缺少证型治法、部分病历诊断不明确时未进行相关检查以明确诊断(传染病医院)。中医四诊内容与中医诊断、中医辨证不一致(妇幼保健院)。部分病历遗漏方剂名(浦东精神卫生中心)。中药饮片煎服方法不规范(南汇精神卫生中心、南华医院)。门诊中医处方书写不规范:部分中药饮片处方缺患者联系电话、部分中药饮片处方用法用量不规范、缺少证候诊断等(南华医院、老年医院、南汇精神卫生中心)。
  ⑤未组织、参加浦东新区中医药文化系列宣传活动;中药饮片候药区无宣传中医药相关知识(南华医院)。
  (2)中药药事管理
  中药房外包缺少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监管(浦东肺科医院、浦东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南汇精神卫生中心)。中药房负责人无主管中药师资格,中药饮片验收、调剂、复核无主管中药师资格,中药饮片品种少(新区老年医院)。中药药事整改报告内容不详尽(浦东精神卫生中心)。无中药咨询窗口和咨询记录,无中医院内协定处方(南汇精神卫生中心)。中药房外包协议不规范(传染病医院)。中药饮片咨询记录不完善、外加工告知书位置不明显,外加工告知书内容不完整(南华医院)。
  3.督查意见和建议
  加强中医内涵建设,突出与医院专业相适应的中医临床特色;提高中医工作量;进一步规范病历、处方的书写;加强对中药饮片外包服务的监管。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督查情况
  1.亮点
  (1)所有单位在编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中医类别医师比例均达到50%。
  (2)填报表显示:37家单位的中医饮片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均达标,平均值8%(标准:5%);40家单位的中医饮片处方数占中医门诊人次比例均达标,平均值38%(标准:30%);32家单位的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均达标,平均值9%(标准:7%)。
  (3)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诊疗服务项目, 运用中医诊疗服务项目数平均达25种。
  (4)所有单位均能按要求完成中医质控通讯工作。
  (5)大部分单位积极参加中医适宜技术项目培训并积极推广应用,积极完成推广应用例数。
  (6)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达标。3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抽查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的中医非药物治疗率达标,平均值14.87%(标准:8%)。
  2.存在问题
  (1)中心管理
  ①部分单位未对上年度中医质控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浦兴、南码头、曹路、洋泾、泥城、万祥、新场、江镇、潍坊、高桥、高行、凌桥、六灶、孙桥、宣桥、张江、周浦)。
  ②未建立相关中医激励机制(曹路、江镇、南码头、塘桥、东明、高桥、六灶、孙桥、王港、新场)。
  ③中医诊室面积或基本中医诊疗设备配置不足(三林、东明、泥城、芦潮港、高东、高桥、凌桥)。
  ④老中医经验继承制度、实施记录、落实情况等有缺陷(曹路、江镇、联洋、北蔡、芦潮港、联洋、塘桥、机场、上钢、周家渡、高东、高桥、航头、凌桥、孙桥、王港、宣桥、张江)。
  (2)科研教育
  本年度无科研项目(曹路、川沙、合庆、江镇、陆家嘴、芦潮港、泥城、高行)。本年度发表相关中医论文1篇,低于标准(川沙、合庆、南码头、塘桥、东明、老港、三林、新场、张江)。无相关中医论文发表(曹路、迎博、高东、高桥、孙桥)。中医科研、人才项目的资料有缺陷(机场、三林、上钢、迎博、周家渡、高行)。
  (3)医政建设
  ①中医门诊病历书写欠规范:遗漏一般项目、药物过敏史、个人史、婚育史、家族史、相关重要的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与本次疾病相关的既往史、必要的中医阳性体征;无四诊汇总、辨证分型、鉴别诊断、与本次疾病相关的辅助检查、舌苔脉象、诊疗情况、传变。内容欠准确:如主诉描述欠准确、中医术语不准确、重点不突出、层次不分明、概念不明确、中西医诊断不准确、辨证不准确;病历修改不规范;复诊病史过于简单;字迹潦草等。
  ②处方书写欠规范:中药饮片或中成药处方诊断缺中医辨证分型(惠南)。中成药处方缺中医诊断(祝桥)。中药处方格式不符合(曹路、江镇、金桥、塘桥、川沙、合庆、高桥、康桥、凌桥、王港、新场、宣桥、张江)。
  ③填报表显示,部分单位中医药服务能力指标未达标:13家单位的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率未达标(机场、迎博、泥城、老港、北蔡、芦潮港、高桥、王港、康桥、张江、江镇、潍坊、曹路);16家单位的中医门诊量指标未达标(迎博、泥城、万祥、芦潮港、东明、花木、高桥、张江、江镇、金杨、潍坊、南码头、合庆、曹路、川沙、黄楼);8家单位的中医饮片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未达标(迎博、祝桥、芦潮港、宣桥、高桥、潍坊、川沙、黄楼);5家单位的中药饮片处方数占中医门诊人次比例未达标(宣桥、祝桥、北蔡、芦潮港、航头)。
  ④科室人员对中医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不熟悉(机场、老港、芦潮港、上钢、书院、迎博、周家渡)。
  ⑤内部中医质控制度欠完善、质控记录内容不全、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不到位、缺乏整改措施的效果评价等问题(曹路、机场、塘桥、金桥、芦潮港、沪东、三林、合庆、江镇、金杨、南码头、潍坊、洋泾、芦潮港、上钢、联洋、陆家嘴、花木、浦兴、芦潮港、泥城、三林、大团、高行、高桥、康桥、凌桥、六灶、孙桥、新场、宣桥、张江、周浦)。
  ⑥特色病种、常见病中医诊疗规范要素有缺失、台账不连续、未定期对疗效与特色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优化(沪东、江镇、塘桥、惠南、金桥、浦兴、洋泾、北蔡、东明、机场、芦潮港、泥城、上钢、书院、万祥、迎博、周家渡、联洋、泥城、大团、高行、高桥、康桥、凌桥、六灶、孙桥、王港、新场、宣桥、张江、周浦)。
  ⑦现场考核临床中医医师对中医诊疗规范、特色技术的操作规程掌握不全(北蔡、东明、机场、老港、芦潮港、泥城、上钢、迎博、新场、周家渡)。
  (4)药事管理
  ①药学人员配置问题:中药房负责人资质不符(潍坊)。
  ②煎药外包问题:中药煎药外包监管制度未落实、措施不完善、记录有缺失、质量难追溯(江镇、川沙、南码头、东明、三林、上钢、万祥、迎博、江镇、老港、金桥、高桥、凌桥、王港、宣桥)。
  ③中药房外包监管制度有缺陷(高桥、孙桥)。
  ④中药饮片处方点评不到位:合庆、陆家嘴、南码头、北蔡、联洋、东明、高东、高行、高桥、凌桥、孙桥、王港、新场、周浦。
  ⑤毒麻中药饮片安全管理:个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毒麻中药饮片记录账册内容欠齐全(高东)。
  ⑥中药饮片采购制度不完善(泥城、三林、迎博、周家渡),验收制度不完善(芦潮港、高桥),无养护记录(孙桥)。
  ⑦中药饮片调剂问题:中药饮片总量、等分等量误差超过标准(东明、宣桥、张江、康桥、芦潮港)。
  (5)中医药康复
  中医康复治疗病种数不达标(合庆、金桥、浦兴).中医康复治疗缺乏中医内容(川沙、高东)。缺乏相应项目开展的费用清单(江镇、浦兴)。
  (6)中医文化
  ①“浦东中医”微信公众平台录用信息数量不达标(曹路、江镇、金杨、联洋、陆家嘴、塘桥、洋泾、北蔡、东明、花木、惠南、机场、老港、芦潮港、泥城、三林、书院、万祥、迎博、高东、高行、高桥、凌桥)。
  ②未组织新区中医文化系列主题活动(川沙、联洋、洋泾、芦潮港、泥城、书院、高桥、凌桥)。
  ③新区中医技能竞赛初赛具备参赛资格人员参与率不达标(联洋、洋泾)。
  ④中医文化活动获奖人数较少(合庆、芦潮港、泥城、书院、孙桥、新场、宣桥、凌桥、大团、航头、新场)。
  (7)“治未病”服务
  单位年度计划中发展“治未病”目标无具体措施(潍坊、老港、三林、迎博、康桥、凌桥、六灶、新场、宣桥)。技术操作规范内容不全面或缺乏特色(曹路、高桥、塘桥、新场)。健康管理数据原始资料不全(川沙、江镇、陆家嘴、塘桥、洋泾、凌桥、宣桥、周浦)。区域未划分或划分不清晰(江镇、塘桥、芦潮港、高桥、六灶、宣桥)。高危人群“治未病”技术方案欠完善(江镇、塘桥、陆家嘴、浦兴)。中医体检原始资料不完善或有缺失(陆家嘴、六灶、南码头、塘桥、大团、六灶、新场、周浦)。现场抽查发现工作人员对于“治未病”技术方案掌握不全面(惠南、上钢、康桥、六灶、宣桥、周浦)。
  (8)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
  ①抽查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服务较薄弱(孙桥)。
  ②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硬件建设不足:中医氛围欠缺(高桥、凌桥、六灶、宣桥)。中医诊疗基本设备配备不足(江镇、东明、书院、祝桥)。
  ③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非药物治疗率不达标(川沙、黄楼、祝桥、北蔡、六灶、芦潮港、高桥、张江)。中医非药物治疗实际开展项目数未达标(芦潮港、祝桥、凌桥)。
  ④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成药配备数不足,少于50种(老港、芦潮港、书院、祝桥、宣桥)。
  ⑤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康复工作记录不完善或缺失(江镇、曹路、惠南、机场、老港、芦潮港、三林、书院、万祥、周家渡、高东、高桥、航头、凌桥)。
  ⑥中医健教处方发放种类不足、摆放位置不明显或电化教育、版面宣传和讲座内容过于简单(大团、川沙、东明、惠南、泥城、高行、高桥、凌桥)。
  ⑦中药饮片代配制度或绿色通道未建立(大团、航头、康桥、六灶)。
  3.督查意见及建议
  建议加强本中心的中医质控工作,切实加强中医质量管理的力度;加强问题整改的落实;加强中医医政内涵建设,强化中医门诊病历和中医处方书写的规范化;提高中药相关人员的配置,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加强中药饮片煎药外包、中药房外包监管,完善采购、验收制度;加强中医“治未病”的管理;积极组织、参与新区中医文化系列活动;重视社区卫生服务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管理。
  (六)社会办医疗机构督查情况
  1.亮点
  (1)大多数单位分管领导及中医科人员重视中医质控工作,将中医质控工作落实在平时,并对专家在现场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虚心接受,并落实整改。
  (2)积极运用中医适宜技术(中药饮片、针灸、推拿、火罐等),平均为3.83项,其中门诊部平均为3.2项,医院平均为4.4项。
  (3)各单位配备中医类医师均达标,平均为10.16人,其中门诊部平均为13.6人,医院平均为6.7人。
  (4)各单位平均设置中医诊室7.63间。其中门诊部平均为9.7间,医院平均为5.6间。
  (5)中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为4.31人/家,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中药房人员比例平均为87.27%。
  2.存在的问题
  (1)中医管理:本次督查各单位在中医制度建设方面相比去年有了大幅提高,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规范制度不断完善,但个别单位仍存在工作职责及分工不清、制度不够细化、相关年度总结、计划内容不够完善等问题(尚德医院、新侨医院、御康医院、天狮中医门诊部)。
  (2)医政建设
  ①中医门诊病历及处方书写欠规范:较多单位存在缺少中医诊断证型、现病史描述不全,“四诊”不全、缺中医诊断、证型或诊断欠规范、部分门诊处方无“方名”或未标注自拟方等问题。
  ②处方、病史点评欠完善:部分单位未按要求执行或点评内容缺项较多,点评质量较差(御康医院、天狮门诊部、泰坤堂门诊部、东方联合医院、明珠医院、身浦佳门诊部)。
  ③现场书写中医病史:个别单位存在主诉与现病史不清晰、漏写既往史、过敏史、无病机分析等问题(兰春中医门诊部、泰坤堂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国医馆中医门诊部、华隆堂中医门诊部、熙和堂中医门诊部)。
  ④本次考核尚德医院未能提供中医门诊病史。
  ⑤本年度督查新增门诊病史和处方点评两项内容,大部分单位都能认真开展,仅2家单位未开展该项目,有4家单位仅开展部分项目。
  6部分单位未制订本科室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
  (3)药事管理
  ①部分单位中药饮片煎药室有消毒记录、煎药器具清洗记录,但未能提供消毒产品(徐浦医院、锦医堂中医门诊部、华隆堂中医门诊部)。
  ②部分单位由于人员变动,无中药房主管,中药房制度有缺失(尚德医院、新侨医院、申诚医院、同仁堂济世中医门诊部)。
  ③部分单位药房负责人非主管药师(港联门诊部、宝中堂中医门诊部)。
  ④部分单位对中药饮片供应商评估落实不到位,采购计划有缺陷(国医馆中医门诊部、宝中堂中医门诊部)。
  ⑤部分单位中药房无重点中药饮片养护记录,中药采购记录登记不全,无采购双人签名,不合格药品无退货记录(天狮中医门诊部、尚德医院、明珠医院、新侨医院)。
  今年新纳入3家单位,分别是沪东医院、明珠医院、福玺中医门诊部。其中福玺门诊部未能完成现场考核,从上半年度考核及下基层指导情况显示,该中医门诊部整体状况不甚理想,药房工作人员缺失,药房布局不合理,相关中医工作制度、计划缺失,整体药事体系散乱。明珠医院较福玺门诊部通过上半年度考核以及第三季度下基层指导,中医质控工作已走上正轨。沪东医院考核情况较好,领导重视,相关制度齐全,中医工作整体有序开展,在33家单位中位列11名。
  3.督查意见及建议
  建议各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中医管理,细化中医质控制度,完善年度总结、计划;加强中医医政建设,强化中医门诊病历和处方书写的规范化;加强对中药药事管理的工作力度;对2017年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要积极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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