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6-28

发文字号

内卫医政字[2011]65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6-28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名单的通知

内卫医政字[2011]659号

2011年6月28日

各盟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名单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54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指定自治区医学会和自治区医师协会自2011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作为第二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负责全区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工作。请指导辖区医疗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第二、三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工作。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