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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09-12-25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2-25

颁发部门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正文内容


关于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9年12月25日

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理顺镇卫生院管理体制,促进全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管委研究决定,改革镇卫生院管理体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遵循“政府的主导性、医院的公益性、管理的规范性、群众的便利性”原则,改革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提高农村卫生保健水平和群众健康水平,加快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二、改革内容
  (一)理顺管理体制
  改变镇卫生院现有的区、镇两级管理,以镇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实行镇卫生院由管委主办,社会事业局负责管理,镇政府协助管理的体制,为财政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镇卫生院党的关系实行属地管理。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社会稳定、党的建设、政府公共卫生服务和初级保健等管理服务职责,对镇卫生院的发展给予必要支持。镇卫生院要积极配合镇政府,做好辖区内卫生管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爱国卫生、传染病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加强人员管理
  按照精简、高效原则,根据服务人口、工作需要等情况,两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核定为40人。卫生院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由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进行严格审核,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区人事劳动局统一管理,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镇卫生院临时、借调人员由镇卫生院自行消化解决。卫生院根据工作需要编内所需专业技术人员,由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报管委同意后,由人事劳动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严禁卫生院擅自聘用工作人员,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两镇卫生院管理人员遵循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实行院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强化资产管理
  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由区监察审计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镇政府联合成立清产核资工作组,进行清产核资。做好债权债务处理工作。由区监察审计局、财政局对两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之前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理清债务债权关系,明确债务债权归属。镇卫生院在经营中形成的债务由镇卫生院自行负担;原由镇政府承担的基本建设投资、设备投资等债务由镇政府负担。
  镇卫生院资产为国有资产,社会事业局受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管理镇卫生院资产。
  (四)改革分配制度
  两镇卫生院编制内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同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镇卫生院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完善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要指标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形成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机制。
  (五)落实经费保障
  在核编定岗基础上,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实行差额补助,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基金单位缴纳的部分和防疫、妇幼人员的工资以及技术建设经费、预防保健经费由区财政按时足额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组织领导
  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在区工委、管委的领导下,人事劳动局、监察审计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等部门及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尽职尽责,认真做好镇卫生院的清产核资、人员核定、经费测算等工作,确保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稳妥、有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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