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计生协组织机构建设的通知
冀育协[2015]6号
2015年2月15日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计生协: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计生协七届五次理事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机构改革中加强计生协组织机构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计生协工作的重要性
计划生育协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生育关怀、青春健康教育、少生快富和幸福工程等系列活动,为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国正处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时期,这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是卫生计生机构合并、人口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转型期,也是计生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指出了社会组织在推动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中国计生协七届五次理事会强调,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计生协为促进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献良言、谋实功,发挥积极作用,要求各级卫生计生委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和加强计生协的组织建设。《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强调,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更为重要和紧迫,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必须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各级计生协作为党委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坚强可靠的群众工作宣传队、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的贴心人,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依法治国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计生协健全的基层网络和工作队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法宝和根基所在,在改革中要努力适应新常态,从面临的矛盾、问题出发,找准工作着力点,稳住根基,不断发展壮大计生协组织机构。
二、把握时机,加强计生协组织机构建设
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中,各级计生协要把握机遇,发挥优势,加强计生协组织机构建设。
(一)加强机构建设。各级计生协在机构改革中要有思路、有韧劲,有耐心,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沟通。对涉及计生协撤并、调整等重要事项,在与市委、政府和委党组汇报争取的同时,及时向省计生协汇报,确保在市、县机构改革中“机构不撤(并)、人员不少、经费不降”的同时,进一步做到“规格不降低、职能不弱化”。县级以上计生协要全部解决“参公”“入序”“三定”的问题,并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加以明确。确保乡级有专人做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已经落实“三定”的,要适应新的工作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在办公场所、活动阵地、工作经费等方面争取更多支持。
(二)加强基层建设。从扩大基层组织网络入手,巩固村级计生协组织,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高等院校和流动人口聚集地的协会建设,不断发展壮大会员、志愿者队伍。妥善解决基层协会秘书长和会员小组长的待遇问题,增强他们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指导社区和单位建立健全协会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会员联系群众的优势。要巩固阵地建设,按照“五有”要求,落实会员活动场所,开展创建优秀“会员之家”活动。确保优秀协会和合格协会分别稳定在40%、90%以上。
(三)选优配强干部。要配齐、配强计生协领导班子,继续保持由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联系计生协工作或兼任计生协常务副会长的机制,把有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充实到计生协组织中。做好计生协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努力建设学习型、研究性、创新性、有作为的群众组织。
(四)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级计生协认真学习,全面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计生协工作的通知》精神,把计生协组织建设和工作保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要及时将本《通知》向本地计生协会长和党政分管领导汇报,层层转发至乡级计生协,主动协调卫生计生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级计生协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导,逐级落实责任,特殊情况及时向省计生协汇报,积极推动各级计生协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基层计生协组织。
三、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素质和能力
计生协要着力在融入社会管理大局,发挥更大作用上狠下功夫,在坚持不懈的抓好组织机构建设基础上,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专业化角度,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的计生协专职队伍,提升计生协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提升计生协参与社会管理的各种能力。
(一)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在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形势下,在卫生计生工作新格局中,一些直接面对群众、服务性强的工作将通过项目运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给计生协来做。各级计生协要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创新服务形式,做大做强生育关怀等优质服务品牌。要积极承接宣传倡导、组织实施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发挥好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关怀帮助的作用,做好对育龄群众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协会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健全各项制度,增强组织凝聚力、亲和力、感召力。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推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与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
(二)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要按照法治化要求全面筛查梳理计生协各项规章制度,列出“法定责任清单”,符合法治要求的要认真坚持,与法治要求有差距的要抓紧修改完善,不符合法治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消,使计生协的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着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无论是抓好重点工作,还是谋划长远发展;无论是服务计生群众,还是推进协会自身建设;无论是开展对外联络,还是搞好内部运行,都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通过法定程序办理,推动计生协各项工作走向法治化轨道。
(三)提高宣传教育的能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宣传和服务相结合、传承和创新相结合、正面宣传和舆情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好宣传工作。要宣传好生育政策,为“单独二孩”政策顺利实施发挥应有作用;宣传好主题活动,围绕纪念日、重点工作的宣传服务活动做好宣传报道;宣传好计生协品牌项目,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到计生协的工作,让党委政府更加全面的了解计生协在村居最基层、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最后一公里”工作的重要作用,把更多的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向计生协转移,扩大计生协的影响力,为计生协工作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树形象,扩影响,为计生协工作争取更多更好资源,以更好地服务广大计生家庭和育龄群众,同时促进自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