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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度药学、医疗器械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3-10

发文字号

台人社发[2014]3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台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3-10

颁发部门

浙江省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内容

关于公布2013年度药学、医疗器械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台人社发[2014]39号

2014年3月10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药学、医疗器械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37号),2013年度药学、医疗器械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一、药学考试合格标准为:初级中、西药各科目均为50分;中级西药各科目均为60分,中药《综合知识与技能》为58分,其余各科目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资格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

  二、医疗器械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初级各科目均为55分,中级各科目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资格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

  我市参加2013年度药学、医疗器械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共198名,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见台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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