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2014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卫办医发[2014]169号
2014年9月10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局,委属各医疗单位,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解放军324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2013年全国大型义诊活动成果,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经研究,现将我委制定的《重庆市开展2014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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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展2014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79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总结2013年大型义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眼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实际问题,注重提高卫生计生系统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通过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加强健康和医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热心服务群众,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推动卫生系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树立卫生系统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二、活动时间
2014年9月14日至20日,9月14日全市统一启动。
三、活动主体
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主要内容与指标
(一)公共场所义诊活动。9月14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计委)要在辖区内的1个以上公共场所开展1天义诊活动,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派出其特色专科的专家,主要进行常见病、慢性病的咨询、初步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科学就医。
委属各医院可于9月14日当天自行组织在公共场所开展为期1天的义诊活动,也可参加所在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计委)统一组织的在公共场所开展为期1天的义诊活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产科、内分泌科、神经外专家,针对高危妊娠、产前诊断、双胎妊娠、难产、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内分泌与代谢病、脑血管疾病、垂体肿瘤、功能性疾病、颅脑损伤等疾病开展义诊活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组织心血管内科专家开展心律失常、冠心病、高血压、心力衰竭、冠心病的介入和心血管超声等义诊活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组织新生儿科、呼吸科等专家,对新生儿急救、缺血缺氧性脑病及早产儿疾病,新生儿感染性疾病、儿童呼吸系统疾病等危重病开展义诊活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开展儿童及成人各种牙病治疗、牙颌面畸形矫治、口腔及颌面部肿瘤治疗、牙种植、牙修复、牙周粘膜病系统开展义诊活动;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老年科对老年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内分泌代谢疾病开展义诊活动。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开展母婴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生殖内分泌、计生服务等义诊活动,特别针对“单独二胎”政策带来的生育高峰,开展二胎咨询进行优生指导。重庆市中医院组织皮肤科、针灸科专家,开展各种皮肤类疾病、颈椎病、腰椎间盘突症、中风后遗症等义诊活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咨询义诊。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组织传染科、结核科,肝病科、呼吸内科专家,开展肝炎、结核、艾滋病等宣传活动,针对埃博拉出血热,侧重开展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宣传。西南医院组织肝胆外科专家,开展肝胆管结石、胆道癌、胰腺癌、门脉高压症、肝胆肿瘤等义诊活动。新桥医院组织心血管外科专家,开展胸腔镜心脏外科手术,小切口微创先心病、瓣膜病外科手术等义诊咨询活动。大坪医院组织泌尿外科专家,开展肾结石、输尿管结石、后腹腔镜手术、膀胱肿瘤、肾移植等义诊活动。解放军324医院组织普通外科专家,开展胃肠、乳腺、四肢血管疾病等义诊活动。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组织耳鼻喉科专家,开展慢性咽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分泌性中耳炎、喉炎、扁桃体炎等疾病义诊活动。其他市级医院根据自身特色专长开展义诊活动。开展各区县(自治县)义诊活动点和各市级医院自行组织的义诊活动点的义诊不少于1000人次。
(二)在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和武警部队的卫生队开展义诊。各市级医院在活动周内,针对自身学科优势、突出特色组建医疗队到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任务的医院,在受援县级医院和武警部队的卫生队开展义诊工作,主要义诊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每个专科门诊日门诊量不少50人次;组织疑难重症的会诊,各专家要完成县级医院本专业住院患者的疑难重症会诊。进行妇女两癌筛查,每天筛查不少于50人次;进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每天筛查不少于20人次;开展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培训,每天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各市级医院结合当地手术需求开展义诊手术,如儿童的赘生指(趾)切除、包皮环切和疝气手术,以及成人的白内障、唇腭裂修复、表浅良性肿瘤切除和其他适应证手术等,周手术量10-30台左右。具体活动由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协商安排。承担对口支援西部地区等县医院任务的军队医院就地参与受援医院义诊活动。
(三)义诊活动进社区。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二级以上医院,要选择本院3个以上的特色专科,派出相应专科的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在本次活动期间,要保证对口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知名专家坐诊,每个专科门诊日门诊量不少于20人次,使群众能够就近享受大型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利用远程医疗系统,根据患者需求,请求对口支援的二级以上医院专家通过远程会诊方式开展义诊活动。
(四)义诊活动下乡镇。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计委)要组织区县医疗机构派出由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的医师组成医疗队,到乡镇卫生院进行义诊。重点到医疗服务能力较薄弱的乡镇卫生院,为当地群众开展义诊活动,日义诊量应在100人次左右。
(五)举办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大讲堂。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计委)要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根据当地的疾病特点和医院的专科特色,组织专家走进学校、工厂、建筑工地、社区、党政机关,讲授、传播健康知识和中医预防保健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掌握适用的健康生活常识和专科防病知识,培养正确的就医理念。健康大讲堂的专题要符合群众需求,安排在群众方便的时间,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每个区县(自治县)每天应组织1-2场健康大讲堂,要覆盖上述各类机构、场所,全程要有专家参与。各市级医院也要在活动周内组织2场(含)以上健康大讲堂进上述机构、场所。
(六)二级以上医院院内的义诊活动。二级以上医院要结合卫生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针对本院挂号较为困难的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编印专科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改善相应专科的诊疗环境和流程,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树立医院新形象。
(七)开展中医药服务有关工作。各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要结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方案》(国中医药机党发[2013]43号),认真做好义诊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各级各类中医院围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和“中医中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等三项重大工作为主题组建医疗队开展义诊活动,让群众能够在基层接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技术服务。
(八)鼓励医疗服务进军营。军队及武警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积极参与地方义诊活动周的同时,要深入开展专家医疗队赴基层部队送医送药送技术活动,认真组织远程医疗及教学会诊,扎实推进预防、医疗、保健服务进军营、进班排。通过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活动为基层部队办实事、解难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着力维护部队官兵健康。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解放军324医院、武警总队医院定期进军营以体检、治疗、健康教育的形式,为官兵免费进行体检、并现场对身体健康有问题的官兵诊治。同时对部队卫生员进行培训,使其对一些部队生活中遇到的常见病、多发病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切实为部队官兵送去健康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和市级医院要高度重视“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结合我局的实施方案制定可操作、能见效的实施方案,将此项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认真抓好,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各市级医院请于2014年9月12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市卫计委医政处。
(二)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计委)组织辖区内军地医疗机构统一开展义诊活动,做到上下结合,城市和农村同时开展;内外结合,医疗机构既要在深入群众工作、生活、学习的公共场所集中开展义诊活动,也要在本机构内部开展义诊活动;常专结合,要兼顾普及健康知识、医学常识以及提供专科会诊、手术等医疗服务;将义诊活动与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三好一满意”等其他工作相结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实际条件,提前确定义诊手术种类、时间和手术量,组织筛查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计委)和相关医院要结合本地医疗卫生现状,根据辖区内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和医疗机构专科优势,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探索新的符合工作实际的有效举措。
(四)加强宣传。活动周开始前,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计委)和相关医院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向社会公告,让群众了解义诊活动,方便更多群众获得义诊服务。活动过程中,对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并通过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和医学常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做好总结与统计工作。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留存影像和视频资料,做好工作量统计。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计委)、各市级医疗机构活动结束后于2014年9月21日前将本辖区、本机构义诊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并于9月26日前报送义诊活动工作总结和影像视频资料光盘。军队医院直接将相关情况在同一规定时间报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局。
(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长效机制。将义诊活动周作为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群众健康的重要形式,做成服务百姓的响亮品牌。
附件:2014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情况统计
_______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参加义诊的医疗机构数量 | 参加义诊医师人数 | 参加义诊药(剂)师数 | 参加义诊护士数 | 义诊人次 | 参加大讲堂人次数 | 发放宣传材料数 | 义诊患者收住院人次数 | 住院患者义诊手术台次 | 减免患者费用数(元) |
三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其他医疗机构 | 合计 | 院士 | 主任医师 | 副主任医师 | 主治医师 | 住院医师 | 合计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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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均填写义诊活动期间的情况,即9月14-20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汇总中医医疗机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