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奖励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1-04-07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黑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4-07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奖励的决定

2011年4月7日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2010年,各市(地)政府(行署)和省直有关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各项任务落实,促进了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经考核评估,省政府决定,给予大庆、黑河市政府、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双鸭山、七台河、伊春、绥化、哈尔滨市政府兑现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优秀奖励;给予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市政府和省森工总局、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农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口计生委、编办、广电局、工商局、扶贫办兑现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达标奖励。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