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开展全区三级甲等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4-08-25

发文字号

内卫发[2004]9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4-08-25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全区三级甲等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卫发[2004]90号

2004年8月25日

各盟市卫生局、各有关医院:

  为了依法加强对医院的管理,促进我区各医院不断改善医疗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动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卫生厅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将于今年8月底开展三级甲等医院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安排:2004年8月31开始评审。计划8月31日至9月6日,评审驻呼有关医院;9月7日至9月15日,评审包头地区有关医院;9月底前完成其他有关医院的评审。

  二、评审对象及要求:评审对象为目前已评为三级甲等的综合医院和部分三级乙等医院;要求各参评医院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

  三、评审程序:各参评医院首先须提出评审申请,认真填报《三级医院评审申请书》。目前已评为三级甲等的综合医院必须参加评审,具备条件的三级乙等医院提出申请并经卫生厅研究同意的也可参加评审。

  1.内蒙古自治区三级医院评审申请书(略)

  2.内蒙古自治区三级医院评审纪律(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