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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食品企业信息数据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2-19

发文字号

辽食安委办发[2008]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辽宁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2-19

颁发部门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建立食品企业信息数据库的通知

辽食安委办发[2008]2号

2008年2月19日

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为做好辽宁省市级食品安全分析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市(地)级食品安全分析预警系统建设的通知》(国食药监协[2007]312号)的总体目标要求,我省已经依托网络技术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发布系统和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及信息共享平台系统。为进一步做好省食品企业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省食品企业信息数据库建设是全省市级食品安全分析预警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食品综合监管的基础性工作。 各市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二、上报方式:网上数据上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登陆“辽宁省食品安全网(网址:www.lnspaq.com)”,点击“企业备案”按钮,进入备案登陆界面。第一次登陆时,需先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并设置用户密码,填写完毕保存后将生成用户编码。编码和密码须牢记,以后只需输入用户编码和密码即可登陆。登陆后,根据备案表格内容填写信息(见附件)。数据上报登记表分为生产企业登记表和经营企业登记表,请根据本企业性质选择填写。

  三、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务于2008年3月10日前完成,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辽宁省食品安全网联系。联系电话:31607001,23840710,传真:23898046。

  附件: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和产品信息登记表》(略)

  2.《食品经销企业基本情况和商品信息登记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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