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型餐饮单位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市场监管发[2017]340号
2017年8月25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现将《开展市中小型餐饮单位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开展中小型餐饮单位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中小型餐饮单位是居民日常就餐的主要场所之一,为切实提升中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8月25日《问政银川》曝光内容,市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周的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大小兼顾、标本同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通过“属地监管、分级负责、集中整治、规范提升”,使全市中中小型餐饮单位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管理滑坡现象得到纠正,同时不放松大型餐饮的监管力度,从而达到各类餐饮单位共同提升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本次集中整治以校园周边、小区周围,城区主干道、旅游景区、车站、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加大中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整治力度,督促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
《食品安全法》,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整治内容
(一)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辖区中小型餐饮单位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二)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认真核查辖区中小型餐饮单位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调离率是否达到100%,切实提高预防能力。
(三)严查中小型餐饮单位环境卫生状况。认真核查中小型餐饮单位后厨卫生及就餐环境是否定期清洁,物品摆放是否有序,是否具有防鼠、防蝇和其他防治有害虫媒设施。
(四)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中小型餐饮单位索证索票是否齐全,保管是否完备,重点检查禽畜肉制品“两证两章”索取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要求。查看食品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是否做到荤素分开、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重点查看食品添加剂管理是否落实“五专”要求。抽查所供食品是否做到了烧熟煮透。
(六)严查餐饮具洗消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检查中小型餐饮单位是否具备与其经营项目、就餐人数相适应的餐饮具洗消、保洁设施并保持设施正常运转。各分局可利用现有的快速检测设备对餐饮单位餐饮具、工用具消毒效果进行检测,针对快检不合格的餐厅要认真查找原因,督促整改落实。
对未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事餐饮加工的餐饮单位,必须停业整顿;对违反
《食品安全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餐饮单位要坚决立案查处。
四、成立银川市中小型餐饮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左弘
副组长:宋英花、孙晓明、孙剑平、彭安民、宋力
成员:章健、唐金生、谢钢、陆川、张辉、郎随永、樊荣春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宋力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人员培训、监督指导、后勤保障、信息统计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分局要充分认识中小型餐饮单位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强化对辖区内中小型餐饮单位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确定重点整治区域,结合正在开展的中阿博览会重大活动保障、“明厨亮灶”(智慧食安)监管系统的实施、旅游景区专项检查餐等工作,抽出人员,集中力量,全面完成中小型餐饮单位集中整治任务。坚持每天信息上报制度,每天下午5点前,将当天集中整治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局餐饮安全监管科。市局办公室在8月29将整治情况报市纪委。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正确处理便民利民与保障就业、严格监管与促进和谐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中小型餐饮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中小型餐饮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既要查处和取缔一批违反法律规定的中小型餐饮单位,又要注重宽严相济,保障弱势群体的就业需求。
(三)注重培训,正确引导。各分局加强对本辖区内的餐饮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实地教学、示范店观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监督餐饮单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同时借助媒体、网站等宣传平台,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消费,通过新闻报道和社会宣传,树立中小型餐饮单位整治“正反”两方面典型,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管理格局,形成食品安全倒逼机制,促使中小型餐饮单位主动改善经营条件。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市局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分局开展的中小型餐饮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分局及市场监督所在开展集中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分局在8月30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局餐饮安全监管科。
附件2:中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统计表
上报单位(盖章):_____ 报表日期:_年_月_日
辖区中小型餐饮单位总数 | 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出动人数 | 检查中小型餐饮单位户次 | 监管部门开展培训次数 | 参加培训中小型餐饮单位业主人次 | 参加培训的中小型餐饮单位从业人员人数 | 责令整改中小型餐饮单位数量 | 受到其他行政处罚中小型餐饮单位数量 | 取缔中小型餐饮单位数量 | 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中小型餐饮单位单位数量 | 自行消毒餐饮具中小型餐饮单位单位数量 |
检查总数 | 校园周边 | 城区主干道 | 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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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周五前统计汇总后报至局餐饮安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