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卫计办[2016]58号
2016年7月13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
现将《进一步推进全市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进一步推进全市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根据《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5年湖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即审批职能向审批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集中到位、审批权限授权到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到2016年底,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集中率达到100%(计划生育审批事项除外),既受又理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设立行政审批科,将分散在各业务科室的行政审批职能调整归并入行政审批科,统一由行政审批科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二)推进审批科室进驻中心。单独设立行政审批科的,科室要整体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科室负责人兼任窗口负责人;以加挂牌子方式设立行政审批科的,科室副职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任窗口负责人,并做好人员调配工作。
(三)落实审批权限授权到位。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确定一名分管局领导负责行政审批工作,以委托或授权的方式,明确行政审批各岗位人员受理、审核、核准的权限,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办理、制证、送达等各个环节全过程在窗口完成。
(四)配齐配强窗口工作人员。将业务好、素质高、能力强和服务优的人员调配到窗口工作,并确保窗口工作人员岗位相对稳定,除辅助工作和形式审查工作以外,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人员应为在编且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
(五)建立专业审查工作小组。根据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繁多、专业性强的特点,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抽调各相关专业业务骨干,与行政审批科人员一起成立各专业审查工作小组,形成由行政审批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参与的行政审批现场审查机制,确保行政审批工作质量。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中旬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改革工作现场会,全面部署改革任务。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按照市局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并于7月中旬将把工作方案报市局审批处。
(二)职能整合阶段(2016年7月底前)。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尽快完成行政审批职能整合、行政审批事项归并,设立行政审批科,科室人员要尽快调配到位。
(三)集中办理和授权到位阶段(2016年10月底前)。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任命窗口负责人并明确窗口人员岗位职责和审批权限。
(四)规范运行阶段(2016年12月中旬前)。制订、完善审批相关工作制度和窗口管理制度,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规范、高效运行。要求事项进驻率达100%(计划生育审批事项除外),既受又理率达90%以上。市卫生计生局于12月下旬对各县区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要内容,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增强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充分重视此项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由行政审批分管局领导牵头,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本次改革工作任务按计划推进实施。
(三)建章立制,规范审批。建立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理模式,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和“AB岗”等审批工作制度;做好审批信息公开;推行网上审批,确保审批事项及时录入湖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和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审批;规范使用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文书,提高行政审批案卷质量。
(四)强化督查,保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推进落实情况将列入2016年市对各县区卫生计生局综合绩效考核之中,市卫生计生局将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五)创新举措,优化服务。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推行行政审批前期指导服务、证件到期提醒业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同时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新举措,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