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闽卫监督[2017]101号
2017年8月24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原则,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体系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落实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主动商请编制部门明确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人员编制等问题,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制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联合消防、安监、质监等部门开展综合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做好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采取行政措施与专家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下级卫生计生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2.全面落实卫生计生机构的主体责任。卫生计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起全面责任;分管领导要负起监管领导责任,督促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其他领导要在各自分管的领域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要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管理、装备、培训、演练等落实到位,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使责任体系覆盖各部门、各层级和各环节,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实行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严格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探索将安全生产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纳入失信名单。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等作为卫生计生机构参与评选、达标、表彰等活动的重要参考内容。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4.突出医疗行业重点。加强对涉及核、生、化、爆的高危场所,水、电、煤、气、热及建筑工地、氧气站、放射源、锅炉、电梯、门急诊等重点部位安全和火灾隐患的巡逻看护和检查。遵循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操作规程,对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废液处理等环节建立自查自纠机制,重视实验室环境卫生和实验人员安全管理。要确保安全标识明显,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医疗卫生行业具体检查内容可参考附件)
5.建立安全隐患台账。依法依规建立事故排查、登记、整改等制度,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立信息档案和台帐,形成安全隐患目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主动开展警示教育,让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隐患整改。隐患治理要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6.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组织力量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重点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后,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单位以及重点部位的抽查暗访力度,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档案,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各级卫生计生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安全生产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
(三)推进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7.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后勤保障、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制度,明确相应岗位的工作人员职责,实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夯实安全生产根基。建立定期(每个季度一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制度。建立重大安全隐患通报和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机制,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8.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针对不同安全风险的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确保安全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9.加强安全应急演练。加强各级卫生计生应急队伍和安全事件处置队伍建设。充实行政值班和临床一线值班力量,做好人员、装备和物资配备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做到每个部门每位员工均能掌握防灾救灾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10.完善职业健康体系。落实国务院《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积极培育发展职业病诊断鉴定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体检能力(包括体检项目、体检承受量)要适应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督促公立医院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服务。
(四)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1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卫生计生机构要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三级医院要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3名,其他机构1-2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家库。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奖优罚劣机制,对长期工作在安全生产一线的干部职工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12.深入开展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第二轮“平安医院”创建相结合,推动医院提高自主安全水平和本质安全,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医院安全事故的发生。
13.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每年的“安全生产月”、“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宣传。采用板报、知识手册、大讲堂、网络等方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卫生计生机构要加强科室安全生产小组建设,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让员工熟知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积极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维护职工安全。通过设立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引导群众和全体职工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要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紧之又紧”的态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自觉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加强组织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考核督办机制,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将建立督查机制,把各地各单位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督查内容。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各单位要善于挖掘、总结、提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典型经验,通过通报、会议、现场观摩学习等方式推广成熟的做法,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