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申报全区专科护士岗位培训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8-01

发文字号

内卫医字[2007]39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8-01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申报全区专科护士岗位培训基地的通知

内卫医字[2007]398号

2007年8月1日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为促进我区护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培养一批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提高护理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和《专科护理领域护士培训大纲》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医疗机构围绕重症监护、急诊急救、恶性肿瘤、糖尿病、手术室5个重点临床专科护理领域开展护士培训工作。

  开展专科护士培训工作,对于建立健全符合我区区情的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提高专科护理技术水平,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医学科技进步的形势要求,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做好此项工作,拟在每个专科从全区范围内遴选2~3个临床教学培训基地,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现将专科护士岗位培训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设有重症监护、急诊急救、恶性肿瘤、糖尿病、手术室护理等专业的医疗机构,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区各三级医疗机构;
  2.医疗机构申报临床教学基地,要结合本单位专业情况和学科优势,申请专科护士岗位培训临床教学基地的培训专业;
  3.申报培训基地应设有基地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院长应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4.申报培训基地的医疗机构应支持基地建设并制定倾斜政策,配备相应的教学设备;
  5.培训基地应具有完备的规章制度及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具有完整、详细的临床带教计划。

  二、申报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申报表》;
  2.《内蒙古自治区专科护士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基本情况表》;
  3.基地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主要包括成员姓名、职务、职称和联系电话;
  4.培训基地临床带教计划(包括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专科护士临床教学培训基地由各申报单位组织材料,集中报所在盟市卫生局,经所在盟市卫生局审核合格后统一报自治区卫生厅;厅直属医疗机构由各申报单位组织材料后,直接报自治区卫生厅;
  2. 自治区卫生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后,公布临床教学培训基地名单,下发具体培训计划;
  3.申报材料要求以纸制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

  四、申报时间
  2007年8月1日~8月15日。
  联 系 人:宝 洁
  联系电话:0471-6957817(传真)
  电子邮箱: yzc20072007@126.com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申报表(略)

  2.内蒙古自治区专科护士培训基地所属医院基本情况表(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