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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生产销售有关保健食品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6-07

发文字号

黑食药监办保化[2011]6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黑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6-07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生产销售有关保健食品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黑食药监办保化[2011]60号

2011年6月7日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生产销售有关保健食品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许[2011]8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流通环节正在销售的协和牌灵芝孢子粉片(国食健字G20070306)和美中清素牌多种氨基酸片(国食健字G20100217)立即下架,停止销售,清点后查封。

  二、上述两个产品被原生产企业召回的,经营企业要提供产品召回相关手续。

  三、各市(地)局要按国家局通知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食药监办许[2011]82号文件请到省局网站查阅。

  国家局关于暂停生产销售有关保健食品的紧急通知

  (食药监办许[201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确保产品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第16号公告,决定暂停生产销售含邻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生产协和牌灵芝孢子粉片(国食健字G20070306)和美中清素牌多种氨基酸片(国食健字G20100217),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上述两个产品立即下架。

  二、凡配方中含邻苯二甲酸酯的保健食品,相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立即暂停生产,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产品立即召回,并即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落实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李云峰
  电 话:0108833087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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