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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数据库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4-07-12

发文字号

内卫科教字[2004]22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4-07-12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召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数据库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内卫科教字[2004]226号

2004年7月12日

各有关盟市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卫生部、科技部下达的《关于在全国组织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和流行病学研究的通知》精神,做好我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数据库、流行病学数据库和随访数据库建设工作,卫生厅决定于7月下旬召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数据库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各有关盟市及有关单位汇报前一阶段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数据库建设工作情况,包括随访数据库建设进展情况;
  (二)补充完善我区SARS流行病学数据库;
  (三)返还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历,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有关盟市、各有关单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数据库建设具体工作负责人,负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病学数据库建设专家1~2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4年7月21-22日,20日报到。
  地点:呼和浩特市蒙达宾馆贵宾楼。

  四、其他
  (一)取病历时,请携带SARS病历交接单;
  (二)请盟市携带本辖区所有SARS临床诊断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流调资料;
  (三)各有关盟市接到通知后,迅速落实参会人员,务必于7月16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卫生厅科教处。
  联系人:乌盛渊、袁慧忠
  电 话:0471-6288696 6293332
  传 真:0471-629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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