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商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扬工商[2007]37号
2007年8月29日
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萃园分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工商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全市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和要求,扬州局决定从8月下旬至12月底,集中4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流通环节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质量责任追究体系,努力把我市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维护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发改委、卫生、质监部门配合。各地要围绕我市食品安全“三大防线”建设工作任务,认真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监管的准入、交易、退出等各项制度。要根据总局工商消字[2007]74号《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完成食品经营主体的特别标注工作,11月10日前各地要向市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二是严格监督检查食品销售者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执行。9月25日前,各地要对乡镇以上市场、超市和街道、社区食杂店监督检查一次,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10月25日前,乡镇以上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以上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三是完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把监测作为监管食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坚持日常监测与快速检测、定向监测与不定向监测、工商监管检测和企业自律检测相结合,同时推行农村超市企业自检自测工作。监测食品主要品种包括饮料、包装饮用水、猪肉和熟肉制品、液态奶、月饼、酒、膨化食品及儿童食品等。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腐烂变质食品和其它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以及因经营者主观故意或放任导致食品质量不合格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做好食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数据登记、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真实可靠的监测信息。四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结合“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对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抓住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集散地。突出抓好批发市场和小食杂店的监管,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水产品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11月25日前,各地要按照职能分工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五是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主动汇报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内部合作,提高专项整治的整体效果。(市局消保处牵头,个体处、市场处配合)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由农林部门牵头,各地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依法查处农副产品经销者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副产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副产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依法查处未取得农副产品经营主体资格而从事农副产品销售或超范围经营的行为。三是对农副产品销售场所及储存条件等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行为进行规范整治。四是对农副产品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未按要求建立和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五是规范市场开办者、市场经营者行为。市场内的经营销售者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具有相应的经营主体资格,并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的有关规定要求从事经营活动。积极落实农副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进货台帐。从事农副产品批发业务销售者,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副产品,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应严格按法规要求,实行公示、告知、召回退市。六是规范上市农副产品准入行为。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应对上市产品安全负责,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上市产品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测,并取得合格证件。严禁未经检验、检疫、检测或检验、检疫、检测不合格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上市销售。七是组织开展农副产品质量监测。各地要督促市场开办者对每天上市农副产品检测情况通过板报、显示屏等形式进行公示,并做到及时更新,正确引导消费。(市局市场处牵头,公平交易处、消保处配合)
(三)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由质监部门牵头。各地要积极做好配合。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开展食品加工企业的专项检查。各地结合已经开展的化工、环保等专项检查,开展一次食品加工企业的专项检查。二是重点检查无证照、证照不全企业和小作坊,检查相关市场主体是否具有法定形式、经营范围是否和相关许可证一致、许可证是否超过有效期、许可证超过有效期是否进行经营范围变更、名称与经营范围是否一致。对相关的前置许可被有关部门吊销、撤消或注销的市场主体采取相应的登记、监管措施;对无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坚决取缔,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对被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令关闭的市场主体依法注销或吊销。三是要充分利用经济户口平台,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摸底,要真正做到户口清、状态明。按照经济户口管理的要求开展专项检查,要把检查的信息及时录入经济户口信息,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处理,构成案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对取缔、关闭的无证照企业,要跟踪管理,防止死灰复燃。建立长效管理、动态管理机制。(市局企业处牵头,公平交易处、个体处配合)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工作由卫生部门牵头,各地要积极做好配合。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运用工商部门已拥有的市场主体经济户口信息资源,对餐饮经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拉网式”摸底调查,重点检查这些经营单位是否证照齐全。二是严格市场登记准入,工商部门颁发餐饮经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者必须凭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凡未取得卫生部门《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工商部门一律不得颁发营业执照。三是要组织开展市场巡查,对未取得卫生部门《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从事经营的餐饮经营单位,认真进行梳理、统计,及时函告卫生部门,并配合卫生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四是积极探索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事餐饮业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与卫生等部门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联动和合力。指导各级个私协会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法律法规培训,引导其守法经营。(市局个体处牵头,公平交易处配合)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各地要积极做好配合。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在加强广告监测、积极探索和实施广告行政指导各项措施,通过行政告诫、核查、约见,发出涉嫌违法广告警示或违法广告公告,组织阶段广告发布情况通报会或案件评析会,责令整改或停止发布等形式,全方位、全过程地跟踪、指导各类广告经营活动,及时纠正涉嫌违法广告。二是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媒体、重点违法广告要重拳出击,坚决依法查办案件,力求取得突破;对带头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且拒不整改或发布严重虚假违法广告,造成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或市场竞争秩序等后果的,依法从重处罚,暂停其广告发布资格。三是加强与药监、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综合治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做到立足职能、各司其职、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对违法发布或篡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被撤消广告批准文号的,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暂停其药品销售,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并限制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清理出广告队伍。(市局广告处牵头)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由质监部门牵头,各地要积极做好配合。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各地要结合市场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猪肉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挂牌经营制度。猪肉经销商必须建立进货台帐,如实记录猪肉的进货渠道、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质量等级及数量等相关产品信息。从事批发业务的,要建立销货台帐,记录销售对象的时间、数量及联系方法等相关信息。进入市场销售的猪肉,必须凭检疫合格证明、成交证明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上市交易;对于不合格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及其制品,必须实施强制退出,积极促进猪肉产品质量可追溯监管。二是实行“场厂挂钩”制度。各地对猪肉销售必须实行“场厂挂钩”制度,从事猪肉批发、零售经营的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与当地工商部门签订责任书,确保销售者从合法正规渠道进货。到今年年底,全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必须100%的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三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地要充分运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赋予的法律手段,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国庆、元旦前夕,各地要组织执法力量,集中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尤其要加大对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坑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病死肉、注水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对多次发生违法行为的市场、商场和超市,要责令停业整顿,并追究市场开办者责任。四是加强市场巡查监管。各地要积极引导猪肉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加大市场巡查的密度和频率。要督促经营者全面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自检、质量承诺、不合格猪肉退市、协议准入、市场开办者责任等七项自律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实施市场准入、交易、退出的全方位监管,确保上市猪肉质量。(市局市场处牵头,消保处、公平交易处配合)
(七)消费品等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由质监部门牵头,各地要积极做好配合。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重点整治流通环节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扩大其监测覆盖面,增加监测频次。二是对通过质量监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组织力量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震慑和打击违法分子。三是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登记等制度建设。四是要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引导消费者安全科学消费。(市局公平交易处牵头,消保处配合)
三、实施阶段和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07年8月下旬至9月,制定行动方案,开展全面检查;10月至11月,开展专项治理,查处大案要案;12月,抓好问题整改,组织检查验收。
(一)制定方案、全面检查阶段。
检查的重点产品是食品、食用农产品、消费品等产品;重点单位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等;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专项治理、查处案件阶段。
各地要紧紧围绕专项整治任务,消保、市场、公平交易、企业、广告、个体等部门既要分工明确,又要通力协作,要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要根据举报、巡查和质量监测发现的线索,查处大案要案,端掉非法经营窝点源头,摧毁伪劣产品的分销网络和批发市场,打击销售伪劣产品违法犯罪团伙及其骨干分子,严防伪劣产品扩散和蔓延。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取得实效。
(三)整改、检查验收阶段。
要着力抓好专项整治的整改工作,特别是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整改。市局要组织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列入年终考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何月林,副组长:蔡忠云、王平、陈荣进、朱为民,成员:薛伟、李建中、王汉城、徐泽民、朱彤、王斌、张玉祥、苏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处。各直属局、分局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统一领导、协调辖区内的监管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完善监管措施。要为整治行动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确保领导到位、指挥靠前、保障有力。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加以落实。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产品安全事故频发、区域售假问题长期不能解决、发生恶性质量事故的地方,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管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化大局意识,坚决服从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各地要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主动服从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根据地方政府明确的职责分工,因地制宜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既要确保圆满完成国务院和省政府明确的整治任务,也要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地方政府交办的各项整治任务。正确处理牵头负责和协助配合的关系,切实加强与经贸委、发改委、质监、卫生、药监、农林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的联系沟通。要积极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等产品监管职责,就共同负责的环节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四)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这次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和其他6个需要我们协助配合的专项整治行动,市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和各直属局、分局、基层工商分局(所)都要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抓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本地、本部门的具体整治任务和目标。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目标,都要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的产品、单位和生产经营者。目标一经确定,就要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要结合经济户口岗区责任制的推行,对专项整治实行网格化管理,一个一个企业、一个一个产品、一个一个区域地进行整治,整治一个巩固一个,要以看得见的变化向人民群众汇报。
(五)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彰显扬州工商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特色。具体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相结合。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是“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所要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融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与我们提出的六大品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要充分发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牵头部门作用,引导“放心消费”的各个成员单位主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要通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建成一批“放心消费”的示范乡镇、街区、市场、行业、单位等。二是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相结合。这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们牵头负责的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加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扩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对不法经营者的震慑力。三是与“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相结合。要把 “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与这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四是与构建12315综合执法体系相结合。要继续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积极拓展各类消费者协会分会、投诉站、监督站、联络站等监督网络,向全社会公布各类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网站、信箱等,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监督、开展整治。
(六)重视新闻舆论宣传。各直属局、分局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通过连续不断的宣传报道,向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集中展示工商部门的工作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树立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
市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每月8日前要将上月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报告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