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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食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1-11

发文字号

冀工信消费[2010]1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0-01-11

颁发部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正文内容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食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冀工信消费[2010]10号

2010年1月11日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当前,正值春节临近之际,食品生产和销售进入旺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处于易发多发时期,抓好质量安全尤为重要。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09]612号)精神,现就加强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食品行业积极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冲击,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吸取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教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食品工业经济运行保持了低速运行态势,部分重点项目进展顺利,结构调整初见成效,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2009年1-11月份,全省食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551.88亿元,同比增长7.18%,完成工业增加值422.26亿元,同比增长8.8%,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7.5%。但是,仍然存在部分食品生产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企业管理不严格;个别企业经营者违背诚信道德,产品以次充好;极个别企业甚至掺杂使假,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现象,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特别是我省三鹿婴幼儿奶粉等安全事件,严重损害了我省食品行业信誉,影响了食品工业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全面提升社会消费信心,维护经济企稳向好的局面。

  二、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认真履行食品工业行业质量管理职责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要组织食品工业企业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国家《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我省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指导意见》(国质检食监联[2009]470号),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普法宣传;指导企业建立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到储运销售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依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落实产品售后服务、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与不合格产品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承担起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履行食品工业行业质量管理职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责任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食品工业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实施主体和第一责任者,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一是要加强企业全员质量教育。开展法制和诚信宣传培训,提高职工守法遵章和诚信意识,提高生产者责任意识。企业法人要带头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定期听取企业质量运行报告。二是要建立原(辅)料查验制度。健全进货台账和记录保存制度,严把原(辅)料入口关。三是要建立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规范、产品标准等组织生产加工,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等清洁卫生状况进行自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四是规范产品进出库管理制度。严格产品进出库登记管理,实行库房产品定置存放管理,严格库存产品标识管理。五是要建立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食品召回制度。加强产品销售合同管理,建立和保存出厂产品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跟踪产品质量市场评价,对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食品召回和无害化处理,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六是要建立企业产品安全自查自纠制度。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做到万无一失为标准,在企业内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管理自查、制度落实、产品自检、问题自纠工作。通过制度建设,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化解质量安全风险,把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企业自身环节。

  四、建立企业诚信制度,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近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09]701号),我省正在制定《实施方案》,并选择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试点。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为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要加强对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配合。食品生产企业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并实施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及考核、关键岗位人员诚信信息等相关记录档案管理、诚信内部核查、诚信风险信息收集评估、诚信危机处理和预警制度,形成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行业协会要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诚信制度,组织企业参与诚信评价活动,鼓励诚实守信企业发挥影响作用,带动行业树立良好风气。

  五、加强行业引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精神,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的行业管理,指导食品添加剂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监督,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和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单位的诚信宣传和教育,使生产经营单位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做到依法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食品添加剂申报与受理规定》、《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要求组织生产,并建立企业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制度。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相关公告,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要定量使用,不得超量、超期使用,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必须有专人负责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登记、使用和存储。对食品行业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各食品行业组织应当主动向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提出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六、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食品行业自律
  有关行业协会要在食品行业大力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倡导和树立守法遵章、诚实守信的行业风气,要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制度,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普法教育,宣贯食品安全标准,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质量承诺及质量安全互帮互学,推广行业企业先进管理经验等活动,指导和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影响作用,进一步加强食品行业自律,配合政府、帮助企业落实食品安全工作。

  七、落实食品安全整顿任务,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09]48号)和2009年11月26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总结2009年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特别要根据当前食品安全形势需要,结合本地实际,督促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或组织重点检查,坚决排查隐患。要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认真加以整改。要研究制定2010年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明确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重点和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地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测和通报制度,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要积极配合质量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典型违法案件,加大曝光力度,及时依法处置。要加强舆论正面宣传和引导,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0年1月25日前,将本地区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结和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郭 瑞 0311-87908717(传真) 1378403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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