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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1-08-02

发文字号

内卫医政字[2011]81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8-02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全区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内卫医政字[2011]810号

2011年8月2日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按照卫生部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自治区卫生厅建立了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定期收集并通报各盟市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现将2011年1月~6月全区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11年初,各盟市按照卫生部和自治区卫生厅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目标要求,逐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包头市、兴安盟、赤峰市、通辽市专门召开会议,对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专门组织了本辖区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在辖区范围进行了通报。截至2011年6月底,全区共有35所三级医院和134所二级医院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呼和浩特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海市辖区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自治区卫生厅在原有15所自治区级重点联系医院的基础上,增加了三级医院和旗县级综合医院,将自治区级重点联系医院扩大到137所。绝大部分重点联系医院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和管理水平,并带动了辖区医院护理服务模式的改革。截至2011年6月底,137所重点联系医院中,39所医院在50%以上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其中21所医院在80%以上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蒙古包钢医院、包头市蒙中医院等四所三级医院已在全部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目前,各地在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中工作开展不平衡,在组织领导、工作力度、工作措施和工作效果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大部分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对优质护理服务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点面结合,统筹兼顾,积极推进。个别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对优质护理服务仍存在认识上的差距,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工作力度不大,工作进展缓慢。医院之间也存在着认识层面和实践层面的差距,有的医院积极推进,有的医院停滞不前,还有的医院坐等观望,少数自治区级重点联系医院至今尚未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一些医院虽然在大部分病房,甚至10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但未严格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落实工作任务,工作质量不高,专科特色不突出,工作内涵体现不足。个别医院虽然改革了临床护理模式,实施了责任制整体护理,但仍然沿用功能制护理模式。还有一些医院对于优质护理服务缺乏整体设计和周密安排,仅仅强调临床基础护理的表面化落实,没有同步考虑改革护理内部运行机制和建立激励机制,工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为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深入、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将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惠民措施,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强化工作措施,为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撑。要按照卫生部《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实施方案》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采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短期进修、集中培训、日常检查、专项督导、考核评估等措施和手段,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深入开展,稳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范围。2011年9月1日之前,自治区尚未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重点联系医院要全部启动此项工作。
  (二)改革临床护理模式,全面履行护理职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准确把握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实质,切实将临床护理模式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医院要按照卫生部《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要求,进一步规范护理执业行为,责任护士要在协助医师完成治疗性工作的同时,注重运用专业技术知识,对分管的患者履行专业照顾、病情观察、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要根据患者的危重程度、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等要素对护士进行合理分工,分层管理,并确保各层级护士直接分管患者。
  (三)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各级各类医院在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过程中,要逐步建立符合护理专业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在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基础上,实行护士的岗位管理,根据临床护理工作需要设置护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岗位条件。要大幅度充实临床护理岗位护士队伍,根据各护理单元工作量、工作强度、风险系数及专科发展方向,合理设置护理人员岗位比例。一级护理患者比例为60%以上的病房要提高床护比标准。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注重护士的临床护理实践,将护士护理患者和完成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患者满意度等要素作为考核重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护士收入分配、奖励评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实现护士个体管理的精细化,有效调动广大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建立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深化服务内涵,拓展服务内容。 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服务内涵,全面落实《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要求,保证所提供的护理服务既能够满足患者的生活需求,又能够充分体现护理的专科特色和专业水平,并通过全程无缝隙的照护实现专科护理内涵的延伸和整体护理服务品质的提升。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在门诊、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结合本部门实际,优化服务流程,丰富服务内涵,体现岗位特色,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五)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实施方案》和本辖区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依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和自治区《优质护理服务考核评价细则》,以工作进度、工作内涵和工作效果为重点,加强对辖区内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的监测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改进,确保实效。要将优质护理服务与公立医院改革、“三好一满意”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密结合,并作为临床重点专科考评、医院等级评审评价、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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