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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2013年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3-13

发文字号

粤卫办函[2013]6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3-13

颁发部门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2013年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3]62号

2013年3月13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厅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厅2013年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卫生厅2013年医政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医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2013年全国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全国和广东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继续完善全省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省医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一)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16个试点县(市)做好试点工作,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联络员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督促试点县加快改革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督查及评估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
  (二)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总结推广深圳市公立医院改革经验,督促珠海市、东莞市加大改革力度。继续推进机制改革创新,总结改革经验和方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全行业监管。健全以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
  (三)继续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以省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为契机,继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医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改进医疗服务流程,继续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优化医院门急诊就诊流程,推进“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进一步推进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开展效果评价活动。推进医院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服务。
  (四)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加强医院内部多专科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范围,增加病例数量,完善临床路径管理信息直报系统。督导试点医院完成8个单病种的质量控制信息上报工作。
  (五)深入推进护理改革工作。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全省所有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争取优质护理服务覆盖三级医院100%的病房和二级医院80%以上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考核工作。启动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工作,制定《广东省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确定试点医院开展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医院实施护士岗位管理覆盖面。指导有条件的医院探索建立护士定期考核制度,建立临床一线护士激励机制。

  二、以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平安医院创建为促进,大力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一)继续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组织2013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初审推荐工作,开展2013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制定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估验收方案,对2010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进行评估考核。
  (二)推动平安医院创建和贯彻实施《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大力开展平安医院示范创建活动,结合“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强医疗机构院区安全和诊疗秩序管理。积极做好医疗信访工作,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指导各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做好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三)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制定2013年全省“三好一满意”工作方案,开展“三好一满意”督导检查和工作总结。在试点医院探索建立满意度评价体系。
  (四)加强药事管理。继续推动临床合理用药,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和药事管理规定。加强儿童用药和抗菌、激素类、抗肿瘤、心血管等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知识培训,总结临床药师试点经验,逐步推行临床药师制度。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推广全省统一管理账册。继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建设。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三年总结。
  (五)落实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护理人才培养与管理,继续实施卫生部万名护理人才培训项目,加强县级医院护理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专科护士的培训和管理。开展《广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中期评估。积极推进延伸护理和老年护理服务工作。加强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能力建设,完善护理相关规范及护理行业标准。
  (六)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继续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建设省、市二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重点单病种医疗质量控制。指导规范质控中心工作开展,逐步建立质控中心考核、评估、退出机制。抓好医院感染、手术室、供应室、血液净化等专科管理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七)加强医院感染管理。贯彻落实《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2015年)》,健全和完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完善医院感染监控体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完善省、市两级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体系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
  (八)加强和完善医疗技术管理。继续推进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的审核工作,制定相关技术管理规范,落实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继续规范人体器官移植工作,积极宣传并协同省红十字会推进志愿捐献器官移植工作。规范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四级妇科内镜技术、人工关节置换等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监管。

  三、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基础、医院等级评审评价为重点,继续强化医疗机构管理
  (一)推进各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和实施。在全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框架布局下,督促和指导各地制定和实施市、县(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继续推进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工作。按照卫生部工作部署,完善医院等级评审制度建设,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和培训,开展等级医院的复审和综合、专科医院的评审工作。对2010年后评审的医疗机构开展“回头看”检查。
  (三)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实施《广东省卫生系统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审批,落实《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诚信档案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推行医疗机构质量安全评价制度和告诫谈话制度,建立医院评审一票否决制度,打击医疗欺诈,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管理机制和医疗机构自律机制。
  (四)继续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并支持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和法人机构依法开办医疗机构。加强民营医疗机构执业管理。推动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政策的落实,提升民营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五)推进CEPA五、CEPA七和CEPA九有关工作的落实。按照CEPA系列补充协议及ECFA协议有关精神,加快落实港澳台资本独资设置医院、疗养院等有关政策,加强与港澳有关部门的联系,采取推介会、综合示范区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加强人才交流,鼓励港澳资本进入我省高端医疗服务领域。

  四、以基层医疗服务监管为手段、城乡对口支援工作为重点,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完善基层医疗服务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服务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服务监管的长效机制。促进建立基层医疗服务监管的协调组织机构,形成基层医疗服务监管合力。开展基层医疗服务现状调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管理,树立一批依法执业、质量可靠的典型。
  (二)落实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工作。开展“对口支援年”活动,深入开展卫生下乡活动,组织大型医院组建医疗队开展巡回医疗活动。继续加强“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和县级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培训我省140名和广西壮族自治区48名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完善城乡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和县级骨干医师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信息报送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大对口支援信息公开力度,把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情况与医院等级评审、评先评优活动密切结合起来,奖优罚差,树立典型。探索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推进远程医疗系统建设。
  (三)继续推进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对试点城市广州市、深圳市进行工作评估,推进落实《“十二五”时期广东省康复医疗工作指导意见》,制定综合医院、康复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延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规范和流程,在康复领域推进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分阶段康复,推进急慢诊分治。

  五、以多点执业试点为突破、医师定期考核为重点,不断规范医务人员管理
  (一)深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医师多点执业工作,鼓励离退休、辞职、退职医师多点执业。进一步总结多点执业试点工作,指导深圳市开展“自由多点执业”工作。
  (二)加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指导广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工作,起草制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制度,推进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落实。结合“两建”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医师诚信档案。
  (三)做好2013年全省医师准入工作。加强与省物价局等部门的沟通,重新制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推进全省口腔类别和公共卫生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的集中设置。继续做好医师执业注册、港澳台医师认定大陆(内地)医师资格等相关工作。
  (四)启动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质认证相关工作。制订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质认证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省首次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认定工作。建立医疗美容服务行业严格准入、规范管理、严厉查处的管理机制。
  (五)做好护士执业注册移交及监管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将“护士执业证书核发”的行政审批移交给行业协会管理的实施方案。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协会的培育、发展和管理,推进“护士执业证书核发”顺利实施。

  六、以血液管理工作为重点,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一)加大血液安全管理力度。一是继续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加强无偿献血队伍管理,构建以单位团体为主体的无偿献血工作模式。开展2011-2012年度全省无偿献血表彰活动。二是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服务可及的采供血服务体系。完善采血屋和采血点布局,加强储血点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血站管理制度。加强血站人员培训,提高血站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强血站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和设备。逐步推进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三是加强血站血液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高血站实验室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血站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血站实验室质量控制。稳步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四是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开展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工作,指导开展以专科病种或技术为核心的合理用血,加强临床合理用血培训工作。五是完善血友病患者信息登记,继续做好血友病诊疗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强单采血浆站管理,争取全省单采血浆站信息联网。七是继续推动修订《广东省实施〈献血法〉办法》工作。
  (二)做好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救治工作。继续促进疾控中心和艾滋病定点收治医院之间转介-治疗的衔接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抗病毒治疗的投入。全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等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加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培训和督导。继续做好手足口病等其他传染病救治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完善全省急救指挥系统和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尤其是县域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加强救治设施配备,规范救护车管理。做好院前急救、医院急诊科等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急救技能演练活动,提高医疗急救水平。继续推进全省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
  (四)继续做好防盲治盲工作。继续开展“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落实《广东省防盲治盲规划(2012-2015年)》,落实“视觉第一 中国行动”项目,开展防治致盲性沙眼人员培训等工作。
  (五)继续推进戒毒工作。规范戒毒医疗服务行为,加强戒毒医疗机构管理,做好吸毒成瘾认定和戒毒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参与禁毒工作。
  (六)其他。做好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治、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和征兵、公务员录用体检等工作。加强医疗广告监管工作。继续配合做好老龄、残疾人医疗救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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