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医药数据查询

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宁德市公安局、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宁德市红十字会转发国家卫计委等部门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27

发文字号

宁卫医函[2016]10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宁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9-27

颁发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红十字会

正文内容

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宁德市公安局、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宁德市红十字会转发国家卫计委等部门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

宁卫医函[2016]102号

2016年9月27日

各县(市、区)卫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红十字会,东侨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市直医疗单位:

  现将《国家卫计委等部门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8号)及《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省公安厅 省交通厅 省红十字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闽卫医政发函[2016]2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