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工信食药[2011]241号
2011年4月27日
各市工信委:
为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1]130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1]130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食品质量安全,遵循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加强监管,加快长效机制建设,逐步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手段和食品生产安全过程管理,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我区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突出重点。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产品的整治,配合自治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集中治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工作。
2.标本兼治。加强对产业政策、规划和标准的落实指导,督促完善管理规章制度,改进企业管理。
3.分工负责。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行业组织履行自律责任。
4.督促检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建立上下联动和监督机制,提高工作质量。
二、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规划制定,规范行业管理
1.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完成《广西食品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2.严格执行产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乳品行业开展项目(企业)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10]598号)要求,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乳制品项目(企业),确保我区乳制品行业有序、规范和健康发展。
3.落实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加强对食品工业新工艺、新技术发展趋势的调研,针对我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2011年食品工业技术改造专项重点支持方向。
4.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继续指导和督促酒精、味精和柠檬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动节能减排,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5.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配合做好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实施工作。
(二)推进诚信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1.制定实施方案。按照“选择重点,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推进我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2.加强工作指导。注重发挥诚信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与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组织和食品工业企业的工作联系,促进信息和管理资源共享;指导51家企业(含1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先行试点开展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诚信评价工作。
3.组织参加培训。组织开展诚信建设的51家企业参加有关《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要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等标准及指南的学习培训。
4.加强诚信宣传。跟踪各市相关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加强地区间、企业间交流,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系列宣传活动及企业诚信专题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大力营造诚信建设的舆论氛围,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三)开展专项整治,保障食品安全
1.配合开展食品工业生产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治理工作。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督促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2.配合开展专项整顿。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指导、督促各地和企业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配合做好问题乳粉清查销毁和酒类质量安全等专项整顿工作。
3.开展督促检查。年底将组织开展对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2011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进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结合各市食品质量安全实际状况,制订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4月30日前)。
(二)工作落实阶段。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工作督促和进度检查力度,逐项逐条抓好落实(5月1日至12月10日)。
(三)工作总结阶段。全面总结我区2011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 (12月11日至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行业管理,落实企业责任。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围绕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食品行业管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指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群众反映强烈、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重点食品行业领域和产品的整治、规范工作。
(三)加强信息沟通,引导舆论宣传。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食品安全新动态、新情况,及时会商解决问题,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引导。加强信息沟通,建立生产企业与地方政府信息直报渠道和信息报告制度,完善食品安全重大事项上报制度。
(四)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工作成效。做好工作总结,及时交流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中的好做法,推广好经验,巩固工作成效。各市年度工作总结在2012年1月5日前报送我委。